1、负责参加各类安全环保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工作。
2、参加各类安全事故的分析会,并制定出同类安全事故预防措施。
3、负责对各类安全环保事故综合分析及各类安全环保事故材料汇总、存档、上报工作。
4、参加公司员工工伤鉴定工作。
5、会同有关部门对造成事故的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
6、接待工伤及其他安全事故处理过程中的信访工作。
7、年终总结公司内部各类安全事故和同行业类似安全事故的经验教训,形成文字性材料下发公司各单位。
8、有权对各类安全事故隐瞒、虚报或故意延迟不报的,除责成补报外,并给相应责任人报本部经理按有关规定进行经济处罚。
9、有权对在调查处理伤亡事故中,因玩忽职守、滥用职权、行私舞弊者上报公司追究其行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