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分管安全副总经理领导下,安全生产责任如下:
1、负责公司内的危化品、爆炸品、易燃品等的安全保卫工作。
2、负责公司内交通管理和公司员工发生交通事故(公司内外)的调查处理及统计上报工作(上报公司安委会)。
3、负责公司员工因打架、斗殴、酗酒闹事、赌博、盗窃等引起的人身伤害、财产损失及在公司外的意外人身伤害事故的调查处理及统计上报工作(上报公司安委会)。
4、协调相关单位调查分析生活区内的各类安全事故等工作。
5、负责组织专业应急抢险队员和义务抗洪防汛队员业务培训和演练工作。做到有险必出、有险必救。
6、负责处理公司外来人员(司机)违反安全规定的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