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维护企业的利益,保障企业安全生产,确保各岗位职工的人身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一、岗位操作人员要知道本岗位的潜在危险和安全措施,具备辩识危险和事故控制的能力。
二、岗位人员必须按规定参加安全培训,考核合格后,才能上岗操作。
三、岗位人员必须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及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政策法律,遵守劳动纪律和生产工艺纪律。
四、正确使用所分管的机器设备,保持安全防护装置齐全、完好、可靠,清除作业环境中的危险因素。
五、不违章指挥,且有权拒绝不符合安全生产的指令和意见。
六、如发生轻伤以上事故及重大险肇事故,应立即报告有关领导和安全部门,组织抢救伤员,保护现场并如实说明事故有关情况。
七、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协助班组长做好安全生产工作。
八、对违章违纪者要制止并及时向上级报告。
九、正确佩带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落实各项安全措施。
十、新工人、实习代培人员、换岗及复工人员要进行上岗前安全教育,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十一、作业现场要清洁,工具、物品、物料放置整齐有序;安全通道要畅通,安全防护、消防设备齐全有效;安全色标、安全标志齐全完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