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范围
1.1 本标准规定了XX发电有限公司财务部资产会计在安全工作中应负的责任与要求,检查与考核。
1.2 本标准适用于XX发电有限公司财务部资产会计的安全工作。
2 引用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七十号)2002.06.29
《中国XX集团公司系统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办法》XX集团制(2005)41号
《中国XX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规定》XX集团制(2010)17号
《电力企业各级领导人员安全生产职责规定》电安生[1996]640号
《XX股份有限公司发电企业主要生产管理岗位安全生产职责》[2006]95号
3 安全工作应负的责任与要求
3.1 财务部资产会计在财务部正、副主任的领导下,财务部资产会计对自己的工作范围内的财务安全工作负有直接安全责任。
3.2 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关于财务安全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和上级指示,并把围绕安全生产所要做的主要工作列入财务年度工作计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及时纠正财务工作中的失职和违章行为。
3.3 参加工程的招投标和合同洽谈工作,履行财务监督职责,防范招投标风险。
3.4 做好在建工程的竣工决算和审计工作,确保在建工程顺利移交生产。
3.5 做好资产核算工作,以及处理报废资产清算工作。
3.6 经常深入现场,了解安全生产情况,及时向主任汇报解决保证安全生产急需的资金和物资的供应。
3.7 妥善保管好各种统计数据,以便有关部门查找数据进行技术、安全分析,未经领导许可,不得任意销毁。
3.8 认真参加公司安全活动和安全培训,认真学习紧急救护法,能进行现场抢救;认真学习事故通报,吸取教训,防止事故。岗位技能达到“三熟”、“三能”。
3.9 负责做好办公室的安全管理,避免火灾和被盗事件的发生。
3.10 认真参加公司举办的各项安全活动,不断增强安全意识,提高自身的安全防护能力。
3.11 负责本公司与经营相关数据的安全保密工作,严禁失密、泄密。
4 检查与考核
4.1 本标准由XX发电有限公司安全监察部和财务部主任进行检查与考核。
4.2 本标准与《XX发电有限公司经济责任制》、《XX发电有限公司工作标准》、《XX发电有限公司安全工作奖惩标准》一并考核。
5 附加说明
本标准由财务部、安全监察部起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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