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不得擅自离岗,不得干与工作无关的事宜。
2、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及岗位职责要求,进行巡视检查,准点抄录各设备运行数据,认真填写《设备运行记录》、《交接班记录》。
3、密切监控设备运行情况,发现事故隐患后及时处理。当班人员无法处理时,应及时报告上一级主管协调处理。
4、交接班规程
(1)值班人员按统一安排的班次值班,不得迟到、早退、无故缺勤,不能私自调班、顶班。因故不能值班时,必须提前办理请假手续,返回后及时销假。
(2)交班时,交班人员必须提前20分钟做好交班准备。
(3)接班时,接班人员必须提前15分钟到达值班岗位准备接班。
(4)交接班时主要做好"五交"--"交安全、交记录、交工具、交场地卫生、交设备运行状态"。交班后,双方在交接班记录上签字确认。
(5)下列情况下不得交接班:
①没有完全达到"五交"规范要求时。
②接班人未到岗,交班人不准下班。
③接班人员有酒醉现象或其它神志不清情况而未找到顶班人时。
④交接过程中发生故障,应停止交接,由交班人负责处理事故,接班人协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