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目的:
为了及时发现、消除生产中各类事故隐患,保证生产安全。
2、适用范围:
任何人在工作或非工作过程中发现的可能影响公司生产活动正常进行或可能导致人员伤害的设施、设备故障,道路交叉施工、违章占压以及管理制度的缺陷。
3、职责:
根据管理职责规定的由隐患所在部门着手解决,安全质监部负责隐患整改工作的督促,并将隐患的发现和处理情况纳入月度安全考核。
4、事故隐患的分类:
燃气公司运营过程中涉及到自有设施和用户燃气设施两类,根据隐患整改的主体责任不同,分为内部隐患、第三方违章隐患和用户设施隐患三类,其中用户设施隐患又分为居民用户设施隐患和工商业用户燃气设施隐患。
4.1内部隐患:管网设施运行过程中存在的,由公司自行落实整改的隐患,例如场站设施隐患,道路小区管网设施自身的隐患;
4.2第三方违章隐患:管网设施运行过程中,因除公司原因及用户原因之外的第三方对管网设施的违章占压、破坏或其他影响燃气设施安全的行为带来的,需要第三方进行整改的隐患;
4.3用户设施隐患:管网设施运行过程中,属于用户建筑区域的,由用户管理部分管网设施存在的,需要用户进行整改的隐患。
5、过程:
5.1内部隐患的发现和处理
任何人发现隐患后,应告知隐患对应的管理部门和安全质监部,由安全质监部填写QR29401《事故隐患整改通知书》,一式两份。
将QR29401《事故隐患整改通知书》一份交隐患所在责任部门,另一份交安全质监部备案。若安监部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隐患,由安全质监部直接开《事故隐患整改通知书》给责任部门,另一份安全质监部留底。
隐患所在责任部门接到QR29401《事故隐患整改通知书》后,定人、定时间、定措施进行整改,部门解决确有困难的,申明原因,及时上报公司,部门应采取临时应急措施或对隐患部位进行跟踪监控,并在QR29401《事故隐患整改通知书》处理一栏做记录。
隐患整改完毕,上报安全质监部,由安全质监部负责复查验收,复查合格的,复查人员在中QR29401《事故隐患整改通知书》记录;不合格的,整改部门继续整改,直至复查合格为止。
隐患严重,极易引发事故的,责任部门立即报告安全质监部,由安全质监部协助进行处理。
5.2第三方违章隐患的发现和处理
5.2.1由管网设施管理部门出具QR29403《事故隐患整改通知书》,给对方单位或个人,明确整改要求和完成时间,一式两份,一份发放,一份部门保留。
5.2.2在整改期间,责任部门应根据隐患的严重程度进行必要的跟踪监控,直到隐患消除。
5.2.3整改时间到期,责任部门应对整改的完成情况进行复查验证,复查合格的,复查人员在QR29403《事故隐患整改通知书》中记录;不合格的,整改部门继续整改,直至复查合格为止。
5.2.4隐患严重,极易引发事故的,责任部门立即报告安全质监部,并上报主管部门和行政执法局进行处理。必要时安全质监部可报告公司批准后停止设施的运行进行整改。
5.3用户设施隐患的处理
5.3.1居民用户燃气设施隐患的处理
安检人员安检时发现用户户内燃气设施存在安全隐患,在安检单中应注明隐患情况,并提出明确的整改要求,同时对于以下几种容易引发事故的情况发放QR29402《事故隐患整改通知书》:
a、非密闭式燃气热水器安装在卫生间内
b、厨房与卧室之间没有门;
c、管道经过卧室、浴室、卫生间;
d、使用直排式热水器;
e、存在多余支管阀门拒绝拆除的;
f、胶管中间接带阀门铜三通;
g、瓶装气和管道气混用(在同一个厨房中);
h、户内燃气设施已发生泄漏,用户拒不配合整改的;
i、内厨房、地下(半地下)室,无报警系统;
j、管道私接;
k、其他需要发放《事故隐患整改通知书》。
5.3.2处理流程
安检人员发现隐患,属于以上隐患的范围的,由安检人员立即发放QR29402《事故隐患整改通知书》,所在部门整理清单汇总后发至客户服务部 ,抄报安全质监部。
客户服务部将清单分解至各个区域的抄表人员,由抄表人员抄表过程对隐患整改进行的复查 ,所在部门将复查结果反馈至管线所,由管线所汇总统计后报至安全质监部。
对于未整改的用户,由安全质监部进行最后一次督促,无法解决的,由安全质监部上报园林市政局。
5.4工商业用户燃气设施隐患的处理
5.4.1安检人员安检时发现用户户内燃气设施存在安全隐患,在安检单中应注明隐患情况,并提出明确的整改要求,同时对于以下几种容易引发事故的情况出具隐患整改通知书,能确定整改要求和时间的现场发放整改通知书,不能确定的,报安全质监部,由安全质监部组织人员现场核查后确定整改要求和时限后发放:
a、可燃气体报警设施故障或停用;
b、内厨房、地下室或半地下室未安装可燃气体报警系统;
c、私接私改燃气设施;
d、存在多余支管阀门拒绝拆除的;
e、燃气设施泄漏;
f、其他需要发放《事故隐患整改通知书》。
其中燃气设施泄漏,在发隐患整改通知的同时,应关闭泄漏设施前道阀门,消除安全隐患。
5.4.2工商业用户隐患整改通知书由抄表员填写,由客户服务部现场发隐患整改通知书或者以挂号信形式发放给客户,并负责跟踪。隐患发现后一周内应发放隐患整改通知。
5.4.3客户服务部每月5日前将上月隐患整改通知书发放情况及整改完成情况统计报安全质监部。
5.4.4对于连续两次发放整改通知书拒不整改的用户,安全质监部上报园林市政局。
5.5用户隐患停气处理程序
对工商业用户燃气设施隐患,连续两次发放隐患整改通知后,仍不整改的,可以根据合同约定给予停气处理。第一次整改时间以隐患整改通知书限定时间为准,第二次为3天,若未进行整改或未达成整改协议,由客户服务部发书面《停气通知单》后,由管线所实施停气处理。
6、其他
工商业用户隐患中委托燃气公司代为整改的,其整改流程依据附件《嘉兴市燃气集团有限公司关于成立公司工商业用户隐患排查治理小组的通知》中相关规定执行。
7、资料归档
内部隐患的《事故隐患整改通知书》由安全质监部在跟踪完成后,下一季度归档至档案室;第三方违章隐患的《隐患整改通知书》由管线所跟踪完成后,下一季度归档至档案室;工商业用户燃气设施隐患的《隐患整改通知书》由客户服务部建立临时跟踪档案在部门保存,完成整改的下一季度归档至客户档案;居民用户燃气设施隐患的《隐患整改通知书》内容由客户服务部(或管线所)按季度计入安检系统,按年度在次年第一季度归档至客户档案。
6、记录
QR29401《事故隐患整改通知书》 (对内)
QR29402《事故隐患整改通知书》 (对外居民用户)
QR29403《事故隐患整改通知书》 (第三方违章占压等)
工商业用户隐患整改告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