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围
1.1 本标准规定了XX发电有限公司后勤服务部值班工在安全管理工作中应负的责任与要求,检查与考核。
1.2 本标准适用于XX发电有限公司后勤服务部值班工的安全管理工作。
2 引用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七十号)2002.06.29
《中国XX集团公司系统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办法》XX集团制(2005)41号
《中国XX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规定》XX集团制(2010)17号
《电力企业各级领导人员安全生产职责规定》电安生「1996」640号
《XX股份有限公司发电企业主要生产管理岗位安全生产职责》(2006)95号
3 安全管理工作应负的责任与要求
3.1 值班工在主管的领导下,全面负责所辖设施设备系统的安全管理工作。
3.2 严格遵守安全规程、检修规程、各种规定及安全技术措施,做到不违章作业。有权制止他人违章作业,对安全措施不符合规定、任务不清和停、带电(汽、水)范围不清的工作项目,以及违章指挥,有权拒绝作业。
3.4 认真参加安全活动和安全培训,认真学习紧急救护法,能进行现场抢救;认真学习事故通报,吸取教训,防止事故。岗位技能达到“三熟”、“三能”。
3.5 工作前检查安全用具,工具不合格的不得使用。
3.6 积极参加本部门的安全检查活动,管好所维护的设施设备,对设备安全管理负责。
3.7 熟悉并掌握设备的性能,保证设施设备的完好和正常使用。
3.8 加强对设施设备的管理,按规定定期到所管辖的设施设备区域进行设备巡视检查,了解和掌握其安全运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4 检查与考核
4.1 本标准由XX发电有限公司安全监察部和后勤服务部进行检查与考核。
4.2 本标准与《XX发电有限公司经济责任制》、《XX发电有限公司工作标准》、《XX发电有限公司安全工作奖惩标准》一并考核。
5 附加说明
本标准由后勤服务部、安全监察部起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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