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范围
1.1 本标准规定了XX发电有限公司环保部主任在安全工作中应负的责任与要求,检查与考核。
1.2 本标准适用于XX发电有限公司环保部主任的安全工作。
2 引用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七十号)2002.06.29
《中国XX集团公司系统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办法》XX集团制(2005)41号
《中国XX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规定》XX集团制(2010)17号
《电力企业各级领导人员安全生产职责规定》电安生[1996]640号
《XX股份有限公司发电企业主要生产管理岗位安全生产职责》[2006]95号
3 安全工作应负的责任与要求
3.1 环保部主任是本部门的安全第一责任人,对本部门的安全生产负直接领导责任。
3.2 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及上级有关规定,并根据公司年度安全目标计划,组织制订本部门实现厂年度安全目标计划的具体措施。按部门控制轻伤和障碍、班组控制异常和未遂、个人控制差错的安全目标,层层落实安全责任,确保车间级安全目标的实现。
3.3 负责组织反事故演习,编写事故应急预案,组织演练。
3.4 生产中发生设备故障或人身伤害时,应及时赶赴现场,协助处理,主持或参加事故的调查、分析,并落实防范措施,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严肃处理本部门所发生的不安全事件,负责审查本部门的不安全事件报告,按规定提出处理意见并及时上报,对报告的及时性、准确性负责。
3.5 负责组织制定重大试验和特殊运行方式的安全技术措施,经审批后实施,对重要操作亲临现场协调、指挥。
3.6 组织实施厂下达的“两措”计划,并按时组织编制本部门的“两措”计划,经审批后组织实施。
3.7 对重要操作项目,参加或组织制订安全技术措施,并对措施的正确性、完备性承担相
应的责任。
3.8 领导、支持部门安全员的工作;每月定期召开部门安全分析会;每月至少参加一次班组的安全日活动(按部门与班组安全活动联系点执行),抽查班组安全活动记录,并做出批示。
3.9 领导本部门的定期安全大检查活动,经常深入生产现场,检查、指导安全生产工作,严肃查处违章违纪行为。
3.10 负责组织本部门安全工作规程的学习、定期考试及新入厂工人的安全教育工作,协调所属各班组、各单位之间的安全协作配合关系,负责做好所使用临时工的安全管理及安全交底工作,保证安全生产顺利进行。
3.11 参加每天的生产调度会,负责完成当天的工作任务,了解运行方式,掌握机组当日缺陷和异常情况。检查“两票三制”执行情况,对安全员进行考核,按照要求进行安全设施标准化工作。
3.12 协助副总经理(生产)和环保副总工程师对有关环保事故的调查处理,对事故做到“四不放过”,要查明原因,分清责任,杜绝类似事件再次发生。对事故调查报告的及时性、准确性负责。
4 检查与考核
4.1 本标准由XX发电有限公司生产副总经理和安全监察部进行检查与考核。
4.2 本标准与《XX发电有限公司经济责任制》、《XX发电有限公司工作标准》、《XX发电有限公司安全工作奖惩标准》一并考核。
5 附加说明
本标准由环保部、安全监察部起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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