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目的
为提高产品质量,保证生产处于可控状态,杜绝不合格品的发生和转序,消除潜在质量事故。
第二条 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徽记”瓜子、花生、“好巴食”粗粮酥系列产品生产过程的检验规定。从投入原料到成品的过程的检验。
第三条 职责
(一)每日生产前,生产工人应进行开工确认,车间质量负责人和现场品控负责监督检查。
(二)生产过程中,生产工人自检、上下工序互检、车间质量负责人对工艺、设备参数和工艺执行情况进行巡检、品控部现场品控对各工序半成品质量、卫生质量进行抽样检验和检查。
第四条 执行规程
第一款 开工确认
在每一规格产品或者每一台机器正式生产前应检查环境、设备卫生、生产条件,并对各类原辅材料质量及首件产品在材质、规格、色泽、结构等品质符合性上进行确认,合格后方能投入生产。
第二款 过程巡检
(一)巡检时间及频率:车间负责人、现场品控每日完成开工确认后,要不间断地按生产工艺流程对各工序逐次检查。在生产期间,按工艺规定的检查频率进行巡检。
(二)巡检项目及方法:
1、产品外观:目视、手感及对比。
2、规格尺寸:运用量具检测。
3、关键特性:用检验仪器进行检测,必要时取样送技术中心检验。
4、设备及运行参数:检查运行是否正常,记录实际运行参数并与规定参数作对比分析。
5、物料摆放:检查原辅材料、半成品、成品;待检品、合格品、不合格品等是否摆放在规定位置。
6、卫生:检查是否按规定清洗消毒,消毒液浓度是否符合规定,作业环境人员是否清洁和符合卫生规定,是否有产品、物料散落在地面。
7、工艺执行情况:检查员工是否按规定操作机器设备,是否有不安全作业行为,是否有以次充好的行为,更换规格品项生产时是否通知现场品控到场验证(包括修机、换料、清场)。
8、标识:检查物料、产品、机器标识状态是否正确。
(三)跟踪控制:如在生产过程中出现下列不稳定因素,现场品控应该跟踪检验,跟踪结果应形成记录并作符合性分析。
1、产品以前生产有异常,有较高不良记录。
2、用的生产设备性能不稳定。
3、器具有不良情况。
4、到有不良物料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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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员工操作。
6、产品、新原料、新工艺、新设备的初期运行。
(四)现场巡检记录:现场品控每次巡检后,要将检验结果记录在“现场质量巡检表” 上,并于当班下班后交品控部。车间巡检记录在“生产过程巡检记录表”上。
(五)发生不合格时按《纠正措施控制程序》实施,产生不合格品时按《不合格品控制程序》进行处理。
第五条 附则
(一) 所有违反本制度规定的按照《员工奖惩制度》相关处罚规定执行。
(二) 本制度由公司规章制度编审委员会起草并修订,自 2010 年 1 月 1 日总经理签发公布之日起正式实施。
(三) 本制度最终解释权归属公司生产中心、产品技术研发中心品控部、动力技术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