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组织机构及纪律规范
第一条 为使我司管理秩序正常规范,按照公司管理要求设立规章制度编审委员会专
职负责公司规章制度的起草、编审、修订发布、宣贯执行、督导工作。
第二条 公司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是公司职员在公司履职开展工作期间必须遵照执行
的纪律规范。
第三条 各项规章制度中的约束性条款为公司职员不能抵触的,是公司管理部门进行
奖惩的依据。
第二部分 制定程序及生效
第四条 公司级规章制度由管理中心负责组织编写并呈报公司规章制度编审委员会审
议,经总经理签发生效后依据执行。
第五条 涉及员工人事、劳资关系及《员工守则》包含的管理制度,由人力资源部
负责组织编写并提交管理中心核准,核准后由管理中心呈报公司规章制度编审委员会审议,
审议通过的制度经总经理签发生效后依据执行。
第六条 各中心部门级规章制度及其他针对性较强的制度,由该中心部门负责组织编
写修订提交管理中心核准,核准后由管理中心呈报公司规章制度编审委员会审议,审议通过
的制度经总经理签发生效后依据执行。
第三部分 修订与执行
第七条 公司级的规章制度在运用过程中存在不适合的,公司所有职员均有义务提出
异议,各中心部门负责人在宣贯执行中可及时向管理中心提出修订意见,由管理中心据实考
量,可结合合理化建议作必要的修订。
第八条 各职能版块的规章制度在执行中某些部分或条款因公司的发展已不再适宜
时,各中心部门负责人有责任提出异议并组织及时修订,修订后的新制度提交管理中心核准
经总经理签署同意后,由公司行政公告对原有制度作废止或修订处理,新制度自公告之日起
取代原有制度正式施行。
第九条 公司规章制度编审委员会办公室设在管理中心,由管理中心负责公司规章制
度的宣贯、执行与督导。
第四部分 附则
第十条 本制度最终解释权归属公司管理中心。经总经理提议由公司规章制度编审委
员会审议通过,自2010 年1 月1 日起正式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