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操作者必须在了解工艺,了解材质的情况下进行生产,在自检合格后交检验员检验,合格后方可进行加工。 2、操作员严格执行工艺规定,对加热件的热温、保温时间、做好记录。 3、热处理(材料加热)零件经机台长签字合格后方可转入生产。 4、违反本制度,不认真填写记录,将进行经济处罚。 5.检验记录不全,视同未曾检验处理对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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