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条 为规范公司员工出差流程、出差审批及差旅费报销,特制定本制度。
第2条 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区域公司和子公司全体员工。
第3条 因公出差应填写《因公出差审批表》(附件1),并按权限审批。因会议、学习、培训出差的须附相关会议、学习、培训通知。
第4条 集团总部人员出差的审批权限及流程:
1.董事会、监事会成员出差:董事会、监事会发起人→董事长审批→行政管理中心传阅→人力资源中心归档。
2.集团高层领导出差:高层发起人→总裁审批→董事长审批→行政管理中心传阅→人力资源中心归档。
3.中层及员工出差:集团部门发起人→集团部门负责人审批(出差时间超过2天:→集团业务分管领导审批→总裁审批)→行政管理中心传阅→人力资源中心归档
4.员工因公出差国外或港澳台地区:集团部门发起人→集团部门负责人审批→集团业务分管领导审批→总裁审批→董事长审批→行政管理中心传阅→人力资源中心归档。
区域公司、子公司出差审批流程参照集团总部出差流程自行制定。因公出国或出境由集团领导审批。
第5条 出差人员凭《因公出差审批表》办理差旅费预借审批、机票定购手续;除公司高层管理人员外,出差人员须到人力资源中心办理备案手续,回来及时报到。
第6条 出差中途改变路线和延长时间的,需报分管领导同意,报销审批时另附说明。
第7条 几人协同出差的,由主办业务部门或人员填写。因公务紧急,未能履行出差审批手续的,出差前可以电话请示,出差后补办手续。
第8条 出差费用包括:
1.交通费:长途包括乘坐飞机、轮船、火车、长途客车的费用。市内车费包括公共汽车、出租车、地铁、轻轨列车的费用,不包括公司所在地机场大巴外的其它费用。
2.住宿费;
3.经事前审批的餐饮费;
4.其它费用:公务发生的传真、邮寄、托费、公共服务等费用。
第9条 员工出差国内按照如下限额标准按实报销差旅费。出差国外差旅费另行审批。
出差费用报销标准
级别
交通费
住宿费
(元/夜)
飞机
火车
轮船
动车
高铁
普通
列车
董事长
总裁
商务舱
头等舱
一等座
软卧
一等舱
按实报销
高层管
理人员
经济舱
二等座
二等舱
一类消费区
500
二类消费区
400
中层管
事前报准
硬卧
三等舱
300
员工
一类消费区(单人)
一类消费区(双人)
二类消费区(单人)
200
二类消费区(双人)
备? 注
1、一类消费区是指: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经济特区;
2、二类消费区是指:除一类消费区外的地区和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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