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强公司秩序维护队员的综合素质,提高秩序维护队员的工作积极性,特制定本奖罚制度。
一、奖励
1、制止不安全行为、不安全事件、维护公司利益有功队员。
2、协助侦破公司内发生的安全事故案件的队员。
3、拾金不昧、助人为乐、救死扶伤受到客户表扬的。
4、严格遵守劳动纪律的,在秩序维护工作中,有突出贡献的队员。
5、以上每项奖励100至300元。
二、扣罚
1、无故迟到、早退,超过30分钟扣半天工资,超过1小时扣一天工资,1小时以上按旷工一天处理。
2、利用工作之便,向客户敲诈勒索,损害公司形象声誉的,扣月份考核分数1--5分。
3、酗酒滋事、无理取闹的,经教育认错的,扣月份考核分数1--5分。
4、对工作不负责任,造成客户投诉并经查实属工作失误或工作态度问题,视情况轻重,扣月份考核分数5--10分。造成客户损失的,责任明确的要照价赔偿。情节严重的还要做开除处理。
5、值勤时睡觉或打瞌睡,巡逻时不到位,工作时不按规定着装,扣月份考核分数5--10分。
6、不服从上级指挥和安排的工作,情节较轻者,扣月份考核分数5分,情节较重者,给予警告、停职整改或开除。
7、参与打架、赌博或有意闹事的,经教育认错的,罚款50—100元,并取消当月奖金和季度奖金。
8、搬弄是非,挑拨离间,煽动队友分裂,破坏团队精神,扣月份考核分数5--10分,并取消当月奖金。经批评教育仍不改正的,给予辞退处理。
9、请假不按时归队的或请示领导没有批准延长假期的,3天以内扣双倍工资并取消当月奖金和季度奖金。超过3天的按自动离职处理。
10、私自将秩序维护装备借给别人使用,造成不良影响或后果的做开除处理并扣罚100元;未造成不良后果的给予罚款50元。
11、未经批准,私自带朋友到单位员工宿舍住宿的,一次罚款20元,如有损坏集体或个人财物的要按价赔偿。多次违反《员工宿舍安全管理制度》的,给予开除处理。
12在集体宿舍吵闹、玩耍等影响他人休息而不听劝告者扣罚5--10分。
13、故意不参加学习、开会、训练及集体活动的每次扣5分。
14、亲人来队探望,经批准可留宿。班长有权批3天,主管有权批5天,管理处主任有权批7天。7天以上要公司领导批准。越权批准留宿者,一天处罚50元。同时每天扣罚队员20元。
15、队员外出要在23:50前准时回来,超过时间要办请假、消假手续。否则扣5分。
16、秩序维护队员宿舍实行军事化管理。被子、蚊帐、衣物以及生活用品不按指定方法、位置摆放的,一次扣1—5分,当月超过3次的取消当月奖金。
17、遇到不法行为畏缩不前,遇见火灾不作为者,后果轻微的,罚款50元;情节严重者给予辞退处理。构成犯罪的,追究其刑事责任。
18、违反国家计划生育规定的给予辞退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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