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业务科安全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行业的安全生产法规、政策和标准,负责本科室及业务范围内安全风险识别、评价及控制工作;
2.负责公司经营业务的安全管理,对经营业务的安全生产负全面管理责任;
3.传达、贯彻、执行国家、地方及公司有关市场开发、经营、费收的方针、政策、法规及指示精神,在承揽货源或业务时,负责对货物的品质进行审核,应充分考虑公司有关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和保障能力;
4.在签订经营业务合同中,应约定有关安全条款,以确保满足港口作业能力要求;
5.及时收集、了解货主、用户的信息,认真做好信息报告、处理反馈工作,不断改进工作,提高作业、服务水平;
6.负责与客户的日常业务接洽,收集船货资料并在船舶靠泊前组织相关方召开船前会,根据货主的相关要求制定靠泊计划并全程跟踪拟到港船舶的航行状态。确保船舶到港的安全;
7.参与或组织货运质量事故调查处理,落实事故“四不放过”原则;
8.负责做好本科室员工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9.参与分管工作范围内生产安全事故的报告和救援工作,并提出预防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