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目的: 分析由于技术行为引起的各类事故原因,及时制定方案减少事故造成的损失,处理事故责任人。
2. 应用范围:本制度主要针对由于技术行为引起的物料积压、材料浪费、错提材料、索赔不利等加大成本投入的事故进行规定,对由于技术行为引起的质量和安全事故执行项目部相关制度。
3.管理规定
3.1 由工程部建立技术事故记录台帐,将所有技术事故分析报告及处理结果登记入帐。
3.2 事故发生后建立事故调查小组,该小组由工程部部长任组长,由相关专业工程师、预算人员及人事管理员组成。
3.3 事故调查应本着一查到底的原则,挖掘事故根源。
3.4 召开事故分析会,由工程部部长主持,调查小组人员及事故责任人参加。
3.5 分析会内容主要有:事故情况(经过)、主要原因、事故补救措施、估算直接经济损失,发生事故的项目、系统、部位、事故责任单位、事故当事人(班组),今后防止事故发生的改进措施。
3.6 事故在召开分析会后3日内,由工程部部长负责向项目经理提交事故报告及责任人处理方案。
3.7 责任人处理方案的原则
3.7.1事故损失在10000元以内的以教育为主,以吸取经验、总结教训为原则,给予责任人适当经济处罚。
3.7.2事故损失在10000-100000元的事故除按3.7.1进行处理外,对主要责任人同时给予留用查看。
3.7.3事故损失在100000元以上的责任人,除给予一定的经济处罚外,将主要责任人清退出本项目部,提交公司处理。
3.7.4将责任人处理结果在项目部内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