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 则
一、为加强金阿项目公路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建立安全生产投入长效机制,改善施工作业条件,防止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切实保障人身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交通运输部《高速公路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财政部和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费用财务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适用于金阿项目办及相关单位(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和其它与金阿公路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有关的经营单位)和个人。
三、安全生产费用管理要坚持“项目计取、确保需要、规范使用”的原则。
第二章?????? 安全生产费用的计取
四、设计单位在编制工程概(预)算时,应当依据公路工程基本建设项目概算预算编制办法规定费率,计列安全及文明施工措施费。
五、各相关单位在编制招标文件时,应当在工程量清单中单列安全生产费用细目。对工程项目的安全防护、安全施工有特殊要求需增加安全生产费用的,应当在招标文件中予以明确,并在清单中增列相应细目。
六、各参建单位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计列的安全生产费用项目清单报价,安全生产费用总额一般不得低于投标价的1.0%,且不得作为竞争性报价。
第三章?????? 安全生产费用的支付
七、各单位在合同协议书中应明确安全生产费用的数额、支付计划、使用要求及调整方式等条款。
八、安全生产费用的支付按照相关程序与工程款同时计量支付。
九、安全生产费用要及时足额支付,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截留或挪用。
第四章 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
十、工程项目开工前,参建单位应编制安全生产资金使用计划,分阶段使用。
十一、施工单位不能从安全专项费用的额度限制施工安全费的投入,凡不能保证安全生产需增加费用的,由各单位自行负责。
十二、安全生产费用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在以下范围内使用:
(一)完善、改造和维护安全防护、检测、探测设备、设施支出。
1.防止物体、人员坠落设置的安全网、棚等的费用;
2.安全警示、警告标志、标牌及安全宣传栏等购买、制作、安装及维护的费用;
3.特种设备、压力容器、避雷设施、大型施工机械、支架等检测检验费,设备维修养护费用;
4.其他安全防护、检测设施、设备的费用。
(二)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物品支出。
1.各种消防设备及器材,雨衣、雨靴,急救药箱及器材费用;
2.安全帽、保险带、手套、口罩等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用品费用;
3.其他专门为应急救援所需而准备的物资、专用设备、工具的费用。
(三)安全生产检查与评价支出。
1.日常安全生产检查、评估费用;
2.聘请专家参与安全检查和评价费用。
(四)重大危险源、重大事故隐患的评估、整改、监控支出。
1.对重大危险源、重大事故隐患进行辨识、评估、监控、监管费用;
2.爆破物、放射性物品的储存、使用、防护费用;
3.对有重大危险因素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进行论证、咨询的费用。
(五)安全技能培训及进行应急救援演练支出。
1.“三类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复训费用;
2.内部组织的安全技术、知识培训教育费用;
3.组织应急预案演练费用。
(六)其他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支出。
1.召开安全生产专题会议等相关活动费用;
2.举办安全生产为主题的知识竞赛、技能比赛活动费用;
3.安全经验交流、现场观摩费用;
4.购置、编印安全生产书籍、刊物、影像资料费用;
5.配备给专职安全人员使用的相机、电脑等物品费用;
6.安全生产奖励费用:发给专职安全员工资总额以外的安全目标考核奖励,安全生产工作先进个人、集体的奖励;
7.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共同认定的其他安全生产费用。
十三、在以下范围内发生与安全生产相关的费用,不得列入安全生产费用。
(一)为从业人员办理的团体人身意外伤害险或个人意外伤害险费用;
(二)为职工提供的职业病防治、工伤保险、医疗保险费用;
(三)工地临时办公、宿舍、食堂等现场办公生活设施为达到安全要求所需费用;
(四)施工现场与外界的隔离、围挡设施费用;
(五)爆破作业及对穿越村镇、公路、河流的地线管线施工现场进行防护、隔离等设施费用;
(六)按正常施工作业所设置的基坑围护、防失稳支撑、支架、安全用电等设备费用。
十四、安全生产费用实行专款专用。参建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工程项目安全生产费用管理、计取和使用制度,明确安全生产费用管理、计取和使用的程序、职责及权限。必须在规定许可范围内安排使用安全生产费用,不得挪用或挤占。
第五章 监督管理
十五、金阿项目办质安科负责对金阿公路建设项目安全生产费用的计取、支付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督管理。
十六、项目办质安科应当至少每半年对各从业单位的安全生产费用使用情况组织一次监督检查。
十七、监理单位应当加强对施工单位在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费用使用情况的监理。
十八、凡检查发现未落实安全生产费用、投入不足或未专款专用的,应当限期责令其改正,并对责任单位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第六章? 附则
十九、本制度由金阿项目办质安科负责解释。
二十、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