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目的
为充分调动员工参与安全生产监督作用和参与安全生产工作的积极性,减少“三违”行为,及时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规定。
2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公司安全生产投诉、举报渠道、举报范围、受理及处理流程要求,使用于公司安全生产投诉、调查处理工作的管理。
3职责
本规定由公司安全环保部归口管理,相关部门配合实施。
4工作程序
4.1举报渠道
4.1.1公司安全生产投诉举报电话为:010-59799216。
4.1.2公司安全生产投诉邮箱:safehoo@163.com。
4.1.3公司各部门和员工接收相关的信息。
4.2举报内容可涉及如下方面
4.2.1公司管理人员存在的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行为等未进行有效管理。
4.2.2公司所辖范围内存在的重大事故隐患。
4.2.3被隐瞒的安全生产事故。4.2.4安全生产经费被挪作它用。
4.2.5其他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
4.3受理流程
4.3.1安全环保部每天打开举报电子信箱,查看举报信息,并进行登记受理。
4.3.2公司各部门和员工接到客户、政府、承包商等相关方涉及职业健康安全问题的抱怨及投诉,及时将信息传递至安全环保部。
4.3.3安全环保部负责电话、面谈等方式接收的投诉举报信息登记在《投诉举报信息处理登记表》上。
4.4处理程序
4.4.1安全环保部对接收到的安全投诉进行分类处理并组织调查,调查确认投诉是合理的,由安全环保部将调查结果交有关责任部门处理落实,并将处理结果告知投诉方;调查确认投诉不合理的,由安全环保部在5日内向投诉方进行答复,并在“投诉举报信息登记表”上做好记录。
4.4.2受理人必须对举报人进行保护,不得透露举报人的相关信息。
4.4.3对举报属实者,按照公司相关规定给予奖励。
5本程序涉及的表格
《投诉举报信息登记表》
《投诉举报信息处理登记表》
安全生产投诉、举报信息登记表
安全生产投诉举报信息处理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