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坚持党的基本路线、爱国家、爱企业、爱本职工作。
第二条:遵守国家的政策、法律、法规、维护社会公德、严守职业道德、严禁利用职务之便行贿、受贿谋取私利、损公肥私。
第三条:自觉遵守劳动纪律、坚持正常的生产、工作秩序。
(一)、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缺勤、不旷工;
(二)、服从分配、服从调动,听从指挥;
(三)、严格遵守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安全生产,保证质量,文明施工;
(四)、保护国家和企业财产,爱护机械设备、劳动工具,节约使用原材料等;
(五)、在工作时间内坚守岗位,不干私事、不干私活;
(六)、努力工作,积极完成生产工作任务,不消极怠工,不寻畔闹事。
第四条:积极参加政治、文化、技术、业务学习,不断提高业务技术水平。
第五条:坚持正义,敢于同坏人坏事做斗争,发扬团结实干,拼搏奉献的企业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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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舍管理:
1、 宿舍严禁留外人住宿,如有留住情况,罚20元。
2、 严禁宿舍男女混居,酗酒闹事,赌博;收看淫秽录像,发现一次罚款50元/人,两次外雇工开除,其他人员待岗。
3、 住宿人员要保持宿舍卫生,自行确定轮流值日制度,发现宿舍脏乱,罚款10元。
4、 住宿人员离开宿舍后必须切断一切用电设施的电流,防止浪费及发生火灾,如违反者罚10元。
厂区:
进入厂区后自行车、摩托车,一律按规定位置摆放整齐,严禁乱停乱放,违者罚款5元。
门卫值班制度:
1、 对办公室、库房、车辆,院内物品认真看管。如有物品丢失,追究门卫责任,视情节处罚。
2、 对往外拉运物品的外来车辆及自家车辆,进行盘查、登记,发现问题及时向领导汇报。
3、 坚守岗位,保证不脱岗、不睡岗,不酒后上岗,发现一次罚款20元。
4、 做好值班记录和交接班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