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则
1.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严格遵守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和电力生产有关的安全管理制度。
2.凡参加生产现场卫生清扫的人员必须经过三级安全教育,考试合格,身体健康,适应于现场工作需要。
3.清扫工作前或过程中,清扫人员必须对清扫现场情况做到心中有数,查找到的危险点,应及时采取有效安全防护措施加以控制。
4.凡参加生产现场的卫生清扫人员,必须严格执行本规定,确保安全生产,避免人身伤害、设备损坏及火灾事故的发生。
二、具体规定
1.经过安全教育考试合格的清扫人员,在进入生产现场之前,要进行专业知识学习,应对系统、设备有常识性的了解,以培养和提高对工作中遇到的异常问题的应变能力。
2.清扫人员在疲劳、患病、饮酒等精神状态异常的情况下,严禁进入生产现场进行卫生清扫工作。
3.清扫人员应服从电力生产部的管理,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严禁在生产现场打闹,坚决杜绝蓄意破坏的恶性事件发生。
4.进入生产现场,应按要求着装,工作服不应有被转动的机器绞住的部分,袖口、衣襟必须扣好,工作服禁止使用尼龙、化纤或棉、化纤混纺的衣料制作,女工作人员进入生产现场禁止穿拖鞋、凉鞋、高跟鞋、裙子,长发应盘在安全帽内,配戴好劳动保护用品。
5.无论生产设备是否在运行,严禁清扫人员在其上站立、行走、翻越及传递工具,严禁将头、手伸入遮拦内。
6.无论转动机械的转动部分是否运转,严禁清扫人员对其进行清扫工作,清扫工具应定置摆放在铁箱内或专用架上,严禁将清扫工具放在设备上、暖气、钢梁的夹空内,严禁使用未经检验或合格证超期、损坏的安全用具。
7.清扫人员严禁操作和乱动生产现场的设备、开关、按钮等,清扫时不准挪动安全标识、围栏、盖板等安全措施和设施。
8.严禁将消防器材挪为它用,清扫、擦拭后的消防器材必须放回原指定地点。
9.生产现场如果有高温蒸汽泄漏或正在检修的设备以及正在起吊重物的附近地点不得进行清扫工作。
10.负压吸尘胶管应连接牢固,用后必须按要求盘好,应放在既不影响环境卫生又不能损坏胶管的地方。
11.进行高空清扫的工作人员,必须使用合格的安全带、防坠器。严禁从高处往下面清扫大块垃圾及抛掷清扫工具等物品,以防砸伤下面的工作人员,清扫时必须俩人一组,互相监护,以防止发生人身事故。
12. 清扫的垃圾应及时清理到垃圾箱内,严禁随意倾倒(如:排水沟内、暖气后、钢梁夹空等处)。
13.清扫时发现有不明的跑水、跑灰、跑油以及其它异常事件应及时向当班值班员说明情况,紧急情况下可直接汇报值长或安全文明生产监察人员,以避免事态的扩大。
14.工作现场有下列情况严禁进行卫生清扫工作:
(1)工作现场照明严重不足。
(2)对工作现场环境、设施不熟悉。
(3)在设备系统异常运行可能出现危及人身安全的情况下。
15.生产现场的清扫用柴油应统一管理和存放,禁止在生产现场的工具箱内、库房内存放柴油。存放油拖布的工具箱、库房应严密,以防止串入火源,引起火灾事故的发生。
16.清洗地面的人员要严格遵守临时电源的引接规定,由受过培训的专人引接电源,使用试验合格的漏电保护器,避免触电伤害事故的发生。
17.电瓶式拖地车的电瓶充电应在白天进行,并设专人监护,以防止过充损坏电瓶或充电机短路引起火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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