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劳动纪律,规范员工请假外出管理,特制定一下制度。
1. 员工请假(包括事、病假及公出、学习等),必须履行出差及请销假手续。员工请假应填写《员工请销假审批表》,履行审批程序后方可离开。因事件紧急来不及履行请假手续的,可利用电话向领导报告,上班后三个工作日内补办相关手续。
2. 两天以内的休班,由本班班长或跟班副队长安排。
3. 员工请假需提前10天左右向队里提出申请,由队里根据生产和员工的休班情况进行安排。
4. 员工请假须填写员工请假单,并向队长、经营办、矿长进行审批。
5. 副科级以上人员请假2天以上向分管领导和矿长请假。
6. 一年员工请假超过15天的,调资等奖金将受到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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