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目的
为满足对本公司在生产活动过程中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要求,强化危险源管理,明确辨识与评估危险源的职责、方法、范围、流程、控制原则、回顾、持续改进,以及建档监控,确保各类风险能够得到有效的控制,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在生产活动中所有危险源的管理。
3职责
3.1安环办是公司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和控制的主管部门,负责指导危险源的管理和控制;负责监督检查危险源控制措施的落实、考核,并按照要求将重要危险源向安监部门和相关部门备案。
3.2 质管部负责对水泥产品及辅材中的放射性物质每年进行一次检测,确保符合放射性核素限量标准的要求。
3.3各部门是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和控制的责任部门,负责实施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控制措施;负责对中高度危险源和危险源的管理和控制。危险源辨识、作业风险评估结果向安环办报备。
3.4 管理者代表负责组织领导风险评价、控制工作,任命评价小组人员。
3.5 总经理批准“中高度风险清单”。
4工作内容及要求
4.1 危险源的识别范围
4.1.1 针对活动及服务在过去、现在时态下的常规及非常规过程中的危险源进行识别,具体包括公司区域内、外所有单位和作业场所,涉及厂区地理位置、生产工艺过程、生产设备、辅助设施、建筑物、材料、员工、作业环境及相关方活动等。
4.1.2 针对活动及服务,在将来时态下的常规及非常规过程的危险源进行识别,具体包括以下方面:
a) 新、扩、改建建设项目;
b) 新工艺引进、原工艺改进,技改项目;
c) 新设备引进、原设备改进,替代;
d) 新生产线的建设施工、原生产线工艺技术改进;
e) 设备长时间停用后复用;
f) 操作步骤,程序修改;
g) 作业环境的综合治理;
h) 防护装置的设置或增补完善。
4.1.3 在识别过程中,还应充分考虑正常、异常和紧急三种状态。
4.2 识别方法
4.2.1 运用设施/活动经验辨识分析法,进行危险源的识别。并结合现场观察、人员座谈等方式进行。
4.2.2 具体步骤如下:确认设施——分析针对每一设施的活动——识别每一种活动中危险——分析每个危险可能的原因(从物的缺陷、作业环境的缺陷和人员的行为缺陷三方面考虑)。
4.3 危害识别过程:
4.3.1 安环办将“危险源辨识清单”空白表分发到各部门,各部门应组成“辨识小组”,根据本部门的生产工艺流程、设备装备、经营活动特点,全面识别本部门危险源,识别过程应充分考虑本部门工作性质和岗位(安全)作业指导书。
4.3.2 危险类别包括:
a) 物体打击:是指物体在重力或其他外力的作用下产生运行,打击人体造成人身伤亡事故。
b) 车辆伤害:是指公司机动车辆(运矿,接送员工上下班)在行驶中,突发车辆、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引起人员伤害事故。
c) 机械伤害:是指机械设备生产过程中, 设备运动(静止)、部件、工具、加工件直接与人体接触引起的夹击、碰撞、剪切、卷入、绞、碾、割、刺等伤害。
d) 起重伤害:是指各种起重作业(包括起重机安装、检修、试机和生产作业活动)中发生的挤压、坠落(吊具、吊重)物体打击。
e) 触电:是指人体触电事故。
f) 灼烫:是指火焰烧伤、高温物体烫伤、化学灼伤、酸、碱、盐、有机物引起的体内、外灼伤)、物理灼伤(光、放射性物质引起的人体内、外灼伤)。
g) 火灾: 是指重点消防部位, 重点制造部位,在采购、储存、使用易燃易爆物品,火工爆炸材料,组织动火施工作业中,突发火警、火险事故。
h) 高处坠落:是指在高处作业中,发生坠落造成的伤亡事故。
i) 坍塌:是指物体在外力或重力作用下,超过自身强度极限,或因结构稳定性破坏而造成的事故,如矿山坡面、土建工程施工项目、堆置物倒塌等。
j) 化学性爆炸:是指可燃性气体、粉尘与空气混合形成爆炸混合物,接触爆炸能源时发生的爆炸事故(包括气体分解、喷雾爆炸等)。
k) 物理性爆炸:包括压力容器、管道超压爆炸、轮胎爆炸等。
l) 中毒和窒息:包括CO中毒、化学品中毒、缺氧窒息、中毒性窒息。
m) 生产性粉尘和不良气味吸入伤害
n) 噪声伤害:设备运转发出的强音声响而造成的人体生理系统的伤害。
o) 高温伤害:指在高温作业环境中进行作业而造成的伤害。
p) 低温伤害:指冬季露天作业造成的伤害。
q) 辐射伤害:如电脑辐射、电焊作业时的弧光辐射。
r) 其他伤害:除以上危险因素,如摔伤、扭伤、挫伤、擦伤、刺伤、割伤等伤害和非机动车辆碰撞、轧伤等。
4.3.3 各部门将所识别的危险源填写在“危险源辨识清单”上,经部门员工代表确认并经部门领导审核后将该表交回安环办。
4.4 风险评价
4.4.1 风险评价小组组成:风险评价前,由安环办牵头组成风险评价小组,负责风险评价工作,小组成员由机械、电气、工艺、安全、消防等方面的专业技术人员以及公司工会负责人组成,不得少于8人,并报管理者代表审批。
4.4.2 各类风险按其严重程度分为:各类风险按其严重程度分为:高度风险、一般风险二种。
高度危险源是指根据事故发生的可能性、暴露于危险环境的频繁程度、发生事故产生危害程度等因素进行风险评价后,D值大于70分的危险源以及定性评价中确定的风险较大的危险源。D值大于70分的,做事故隐患处理,需立即整改。
4.4.3 风险评价方法:
4.4.3.1 借鉴“LEC”专家判定法:由评价小组成员根据本人的理论知识及实际经验并结合作业(活动)现场状况(必要时与岗位作业人员沟通交流,以了解相关情况),进行单项风险度评价,根据风险度综合判定准则进行综合评价。
4.4 风险控制策划:
4.4.1 原则:进行策划时首先要考虑消除风险,如无法消除时要考虑降低或有效控制风险,难以降低或有效控制时则必须考虑采取个人防护措施。
4.4.2 对一般风险采用加强职工培训教育,提高其安全意识及作业能力的方式予以控制。
4.4.3 对高度风险,必须采用目标和管理方案进行控制,明确控制要求。
4.4.4 高度风险危险源的评价和相应的控制策划结果,由责任部门在“中高度风险危险源及控制措施清单”上予以记录,同时要经公司员工代表确认,由安环办报管理者代表审核,总经理批准。
4.5危险源的回顾与持续改进
4.5.1 安环办对危险源的评价方法进行必要的修订,并及时传达到各部门。
4.5.2 各部门应根据生产工艺的调整或变更情况,每年管理评审前,进行一次危险源的重新识别与风险评价和控制策划,对已不存在的危险源剔除,对新产生的危险源进行补充。
4.5.3 当职业健康安全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发生变化,以及由于业务发展、工艺更新、原材料替代、相关方的要求等方面的影响,造成危险源出现较要变化时,各部门应及时重新识别、评审、评价与之相关的危险源。
4.5.4 安环办负责公司重要危险源的更新。
5 危险源的登记建档与备案
5.1各部门对所识别的危险源及时登记建档。
5.2各部门识别的危险源必须在安环办备案。
5.3各部门重新回顾、识别的危险源,要及时报安环办备案。
5.4 公司确定的重要危险源由安环办向安监部门和相关部门备案。
6 危险源的监控与管理
6.1 危险源管理责任分工:
6.1.1高度危险源由各部门上报控制措施,安环办审核。一般危险源由各部门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控制措施。
6.1.2各部门对所辖范围内的危险源负有直接管理责任。
6.1.3各部门要对危险源的控制纳入日常安全检查和系统检查当中去,按要求落实责任班组或责任人。检查频次每月不少于一次。
6.1.4 安环办对危险源的控制管理情况实施监督检查。
6.2 危险源的管理
6.2.1高度危险源的所在单位,对中高度危险源都要有完善的安全技术控制防范措施和组织措施(包括对人员的培训与指导,提供安全的设备,对工作人员的水平、工作时间、职责的确定,以及对外部合同工的管理)。
6.2.2在高度危险源现场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和危险源点警示牌,警示标志要明显,没有污损,其内容包括名称、地点、责任人员、潜在事故类型、控制措施等。
6.2.3部门对危险源要定期检查,对查出的隐患,要按照职责分工,立即落实整改并及时将整改结果记录存档。对查出的隐患或暂时无法整改的项目,要以书面形式,对口上报公司主管职能部门,各主管职能部门接到报告后,要立即组织进行危险评估并将落实整改意见报公司主管领导,同时报安环办。
6.3 重要危险源的管理
6.3.1有公司重要危险源的部门要采取有效措施进行监控,包括技术措施和组织措施。
6.3.2凡被列入公司重要危险源的部门,实行三级安全管理控制,即:
6.3.2.1 工段班组对高度风险源安全检查每班1 次。
6.3.2.2部门对高度风险源安全检查每周1 次。
6.3.2.3 公司对高度风险源安全检查每月1 次。
6.3.3 被列入公司重要危险源的部门主要领导组织制定现场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经相关人员评审后报公司领导批准 。
7考核
7.1危险源的管理实行分级把关,员工把关保班组,班组把关保部门,部门把关保公司。
7.2凡查出管理责任分解不到位,检查不认真,隐患整改不落实,或未建立管理档案,不按时反馈检查结果的要纳入公司月度考核。
8相关记录
8.1危险源辨识和风险控制
8.2危险源档案
8.3重要危险源监控记录
8.4重要风险危险源及相应的控制措施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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