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负责制定化学危险物品、车辆运输安全、防火防爆的安全管理制度。负责做好原材料的采购、储运、装卸过程中的安全管理工作;
第二条、 确保公司年度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及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物资供应,并配合安环部做好安全设施、劳动保护、职业卫生物资供应,以满足公司安全生产的需要,对上述物资要严把质量关,以对职工的生命,健康负责;
第三条、 对生产、试验、研究所需的新化学物品,采购 (包括国外进口)时必须了解其理化性质,以及安全使用和储运要求,并索要书面资料;
第四条、 严格危化品运输单位的运输工具、驾驶员、押运员的资格管理,必须审查运输单位的化学危险物品经营、运输许可证,配合保卫部门(安环部)做好危险化学品车辆的出入厂工作;
第五条、 参加供应系统的事故调查和上报;
第六条、 参与相应的公司安全检查,落实危化品运输、装卸、储存中安全隐患的整改治理;
第七条、 执行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坚持持证上岗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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