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值班制度
1、安全监控中心包括电视监控系统,车载GPS监控系统,是公司防控体系硬件设施中心,必须规范管理,以最大限度发挥监控中心对于公司安全保卫工作快速发应的作用。
2、安全监控中心实行全天候正常运转,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对GPS监控情况及时观察反映,如系统出现故障,应及时排除,或向领导汇报。
3、值班人员不得在监控室会客,严禁非工作人员随意进入监控室以及翻阅相关资料,不准外借、占用监控装备、器材及办公用品,严禁监控室放置杂物及私人用品。
4、值班人员必须保证接警专线通讯畅通,不准使用专线拨打无关电话(因工作需打外线,要有记录),不准随意改变和移动电视监控及报警设施,不准在监控室使用大功率、强磁场电器。
5、严禁违规操作或利用监控设备从事与监控无关的事情(如电脑上网等),严禁在监控室喧闹或娱乐、抽烟、饮酒。严禁在监控室使用电饭煲、电炉炊具。
6、值班人员交班时,要清理有关资料,检查设备运行情况,本班工作尽可能在交班前完成,发现问题或需要续办事项,应向接班人员详细说明,并做好记录,由交接班人共同签字确认,如因交接手续不清或续办事宜交代不明而出现问题,交接班人员应负相应责任。
二、安全监控中心接处警制度
1、安全监控中心值班人员接到报警信号时,应立即对报警部位进行复核(电话询问、视频搜索、录像回放等),并迅速通知出警人员出警,同时向安全主管领导汇报,并接受指挥处理。
2、如出现突发紧急事件,值班人员应迅速拨打110、120或119等电话,请求救援,同时报告安全主管领导指挥处理。
3、做好接处警记录,以备查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