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印鉴管理,防范经营、管理风险。由公司财务部负责印鉴的保管与管理。
一、公司公章、合同章、法人名章印鉴由财务部专人负责保管,实行用章登记制度。印鉴管理人要妥善保管,对规范合理合法用章尽到监督防范的责任。如工作以外公司需用章,保管人要积极配合不得耽误。
二、财务部每月须将本月份的《公章使用登记表》汇总成册,做好每次公章使用情况的登记。
三、公司外派机构用章与确须把印鉴带出公司使用的,必须由使用负责人签定《公章外出使用责任书》,责任人要严格管理公章的使用,在使用期间因责任人工作纰漏造成与用途内容不符的、对外活动中和签定合同中损害公司利益或声誉的由责任人负全部责任,任务完成后需及时将印鉴交回。
四、以公司名义签定、签署的各类经济、法律文书(包括合同、协议书、意向书、委托书、诉讼书、有关复函等)及在经济上、公司经营管理上有重大影响的业务往来公函。以公司名义上报、下发或知会业务关系单位的正式、非正式文件、函件(包括文件、请示、报告、总结、通知、申请、公函等),需由总经理批准用印。
五、所有需要加盖公司公章的文件均需报部门负责人处再到财务部用章。如遇紧急情况而领导外出时,应先电话联系征得同意后,由公司其他领导代理签字批准后才可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