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因工作或任职需要派人外出培训,煤矿按规定计付其培训费、车船费、住宿费、工资等费用。
2、安排参加的受培人员必须认真听课,作好记录,考试成绩达到培训要求,取得操作证书,否则费用自负。
3、凡是经过培训,取得证书的人员必须在相应工作岗位工作1年及以上(正常调动除外)。
4、因自己违章、违纪、旷工而解除劳动关系,其培训费用按规定岗位工作时间(实际培训后工作时间除3年)的百分比赔偿。
5、严禁各单位随意变动特殊工种岗位,特殊工种岗位变动应征求安全培训科同意后实施,否则,培训的一切费用由作业单位的管理人员赔偿。
6、凡是参加培训人员的操作证交培训存档备案,若没有及时交回,培训费用将不能全额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