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简称“四新”)人员必须经过不少于20课时的安全技术培训学习,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2、对采用“四新”的单位要及时与安全培训科联系,安全培训科要及时安排人员培训课程,保证培训时间和质量。
3、培训人员由各单位指派,有安全培训科负责组织培训,建立培训档案。
4、培训内容由提供单位或专业培训单位组织并安排专业人员及专家进行培训,严格要求培训质量,做到应知应会达到100%。
5、培训人员上岗后有关单位要做好跟踪调查,不能胜任工作的要及时调整工作岗位或者重新进行培训,保证操作人员的工作质量。
6、未经培训上岗的,应停止作业,并对有关单位负责人进行处罚,并连带追究管理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