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园区安委会应结合每个时期的特点,认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安全知识竞赛”等群众性安全生产活动,有方案、有计划、有总结。运用事故现场分析会、安全生产现场推进会以及简报、标语等形式,开展丰富多彩的群众性安全生产科普教育,普及安全知识。
2、有计划地对辖区内企业法定代表人、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安全管理知识教育,培训合格率100%。
3、园区安委会应督促园区各企业特种作业人员和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参加安监部门指定的培训机构举办的专业安全技术教育,取得相关操作证后,方可上岗作业。确保园区内企业特种作业人员和特种设备操作人员持证上岗率100%。
4、园区安委会应督促园区企业开展“三级安全教育”。各企业的职工应参加三级安全教育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职工调动后,应重新进入厂三级安全教育:厂内工作调动、干部顶岗劳动以及脱离岗位六个月以上者,应进行车间和班组两级安全教育,考试合格后,方可从事新岗位工作。园区各企业职工“三级安全教育”率lOO%。
5、园区内发生重伤以上安全事故或恶性未遂生产安全事故时,园区行政部应组织有关人员进行事故现场教育,吸取教训,防止类似事故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