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负责与从业人员签定劳动合同,告知作业岗位、场所危险因素和险情处置要点;为从业人员缴纳工伤保险,建立员工工伤保险台账;认真做好工伤职工的抢救、医疗和护理工作。
2.按规定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正确佩戴使用(安全帽、防尘口罩、安全带、防护服、胶鞋、手套等)。
3.负责建立、健全职业健康档案,对接触职业危害的员工进行岗前、岗中、岗后职业健康检查;对存在职业危害因素的场所进行职业病危害检测,在检测点设置标识牌告知职业病危害检测结果,并将检查检测结果存入职业健康档案。
4.负责组织对新入职人员(包括实习、代培人员和农民工)进行公司(厂、矿)级安全教育培训。
5.负责或会同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对特种作业人员及其他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技能培训与考核。
6.负责按规定配备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7.负责将安全生产工作业绩纳入从业人员晋升、晋级和考核、奖励内容。
8.积极参与安全文化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