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认安全生产管理体系是否符合体系的要求,是否得到了有效的实施和保持,并为安全生产管理体系的持续改进提供依据,特制定安全生产绩效评定管理制度。
园区安全生产委员会作为绩效评定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安全生产绩效评定工作,决策绩效评定的重大事项。由领导小组选定3-5人(含安全管理员)作为绩效评定工作小组,工作小组负责制定安全生产绩效评定计划,编制安全生产绩效评定报告,提出不符合项报告,对不符合项纠正措施进行跟踪和验证。
一、安全生产绩效评定时间规定
每年至少应组织一次安全生产绩效评定。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适当缩短安全生产绩效评定的周期,以期及时发现体系中存在的问题。
出现以下情况时由安委会及时组织进行安全生产绩效评定:
①组织机构、管理体系、业务范围发生重大变化;
②出现重大事故;
③法律、法规及其他外部要求的重大变更;
④在接受外部评审认定之前。
二、工作小组成员能力要求
1. 熟悉相关的安全、健康法律法规、标准;
2. 接受过安全生产规范评价技术培训;
3. 具备与评审对象相关的技术知识和技能;
4. 具备操作安全生产绩效评定过程的能力;
5. 具备辨别危险源和评估风险的能力;
6. 具备安全生产绩效评定所需的语言表达、沟通及合理的判断能力。
三、安全生产绩效评定方法与技术要求
(一)安全生产绩效评定方法
1、询问最了解所评估问题的具体人员
提开放式的问题。即尽量避免提对方能用"是","不是"回答的封闭性问题。提问可以用(5w+1H)做疑问词即什么(what),哪一个(which),何时(when),哪里(where),谁(who)和如何(how)。其它关键词包括:出示、解释、记录,多少、程度、达标率、情况等。采用易被理解的语言;使用事先准备好的检查表;采取公开讨论的方式,激发对方的思考和兴趣。在面谈时应注意交谈方式,尽可能避免与被访者争论,仔细倾听并记录要点。
2、通过记录进行回顾
记录是整个安全生产体系实施的客观证据,安全生产绩效评定员必须调阅相关审核内容的记录,对记录进行回顾。
3、现场检查情况
安全生产工作的最终落脚点都在作业现场,因此,必须重视作业现场的检查。通过作业现场检查发现问题,再对相关的文件或记录进行回顾,查明深层次的原因,为制定纠正与预防措施奠定基础,达到体系持续改进的目的。
(二)技术要求
1、安全生产绩效评定应重点关注重要的活动。
2、安全生产绩效评定应包含标准化系统的所有内容。
3、评价结果应包括下列分析:
①系统运作的效力和效率;
②系统运行中存在的问题与缺陷;
③系统与其他管理系统的兼容能力;
④安全资源使用的效力和效率;
⑤系统运作的结果和期望值的差距;
⑥纠正行动。
四、过程要求
(一)安全生产绩效评定的依据、范围、频次和方法
1、安全生产绩效评定的依据是《冶金等工贸行业小微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规章、安全生产管理体系文件等。
2、安全生产绩效评定范围是管理体系所覆盖的全过程及相关部门。
(二) 安全生产绩效评定前的准备
1、计划的编制要具有严肃性及灵活性,其内容主要包括:
①安全生产绩效评定的目的、范围、方法、依据;
②安全生产绩效评定的工作安排;
③安全生产绩效评定组成员;
④安全生产绩效评定时间、地点;
⑤受评定部门及评价要点;
⑥预定时间、持续时间;
⑦开会时间;
⑧安全生产绩效评定报告分发范围、日期。
注:安全生产绩效评定的时间和部门安排也可采用滚动的方式。
2、工作小组根据实施计划收集和审阅有关文件,编制安全生产绩效评定检查表,安全生产绩效评定检查表要列出评定项目、依据、方法,确保无遗漏,评定能顺利进行。
3、各单位接到安全生产绩效评定计划后,应提前做好准备。
(三)安全生产绩效评定的实施
1、首次会议
由工作小组组长主持,安委会和工作组成员参加,做好会议记录。
工作小组组长介绍安全生产绩效评定的计划安排,包括目的、范围、依据、评定方法、工作程序等。
2、现场评定
首次会议结束后即进入现场评定。工作小组根据安全生产绩效评定检查表采用观察、交谈、询问、查阅有关文件等方法实施现场评定,并做好客观证据的记录。对发现的不符合事实,应由受评定部门陪同人员确认。
评价过程中,由工作小组召开安全生产绩效评定内部会议,讨论现场评定中的有关问题,确定不符合项,填写不符合项及纠正措施报告。
3、末次会议
由工作小组组长主持,安委会、各责任单位负责人参加,做好会议记录。
工作小组组长报告安全生产绩效评定结果,宣读不符合项及纠正措施报告和分布情况,并宣布安全生产绩效评定结论。
安委会组长总结本次安全生产绩效评定的情况,并对纠正措施提出整改期限要求。
1)安委会对安全生产绩效评定质量进行评价。
2)末次会议结束后,责任单位负责人签字、领取不符合项及纠正措施报告。
(四)安全生产绩效评定报告与分析要求
1、安全生产绩效评定报告
安全生产绩效评定结束一周内,工作小组根据安全生产绩效评定结果编写安全生产绩效评定报告,经安委会审批后,由工作小组分发到各责任单位。安全生产绩效评定报告的内容包括:
①安全生产绩效评定的目的、范围、依据、评定日期;
②工作小组负责人及成员;
③本次安全生产绩效评定情况总结,管理体系运行有效的结论性意见;
④工作小组组长根据不符合项及纠正措施报告进行汇总分析,填写安全生产绩效评定不符合项矩阵分析表。不符合项及纠正措施报告、矩阵分析表作为安全生产绩效评定报告的附件。
注:安全生产绩效评定报告的发放范围为管理层、各责任部门。
2、评定结果分析应包括下列内容:
①系统运作的效力和效率;
②系统运行中存在的问题与缺陷;
③系统与其他管理系统的兼容能力;
④安全资源使用的效力和效率;
⑤系统运作的结果和期望值的差距;
⑥纠正行动。
(五)纠正措施及验证
1、责任部门在接到安全生产绩效评定报告及不符合项及纠正措施报告十五日内 ,针对不合格项进行原因分析,制订切实可行的纠正措施和期限等,经工作小组组长确认后,由责任部门组织实施。
2、工作小组负责对责任部门纠正措施完成情况进行跟踪和验证,确认不合格项得到纠正。将跟踪、验证、关闭情况向安委会汇报。
(六)文件更改和记录保存
1、对实施纠正措施所取得的实效和引起文件的更改,按《文件和档案管理制度》中的有关规定执行。
2、所有安全生产绩效评定记录由园区行政部保管。
五、持续改进
1、园区行政部应根据绩效评定中发现系统薄弱环节要加以改进,对安全生产目标措施不适宜、不充分性应进行调整;修订不合理、不实际的安全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应急预案等。
2、园区行政部应根据绩效评定报告,对管理系统中发现问题,找出问题根本原因,并有针对性进行整改;
3、对安全管理系统中所需的各类资源的充分性、有效性的评定,不应流于形式,结合自身情况认真分析,做出准确分析判断,以利于不断改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