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目的
为了进一步强化公司全体员工的安全生产责任,深入激化广大员工的安全生产工作积极性、创造性,充分发挥安全生产的主观能动性,全面完成公司的安全生产目标任务,逐步提高公司的安全生产水平,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2.适用范围
安全生产风险考核管理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适用于公司在岗员工。
3.工作职责
3.1 安全部门负责制定本公司《岗位员工安全生产风险考核实施细则》;各部门负责本部门各岗位员工安全生产风险考核的实施和管理。
3.2公司生产部负责审定《岗位员工安全生产风险考核实施细则》,并对各部门第一负责人进行考核;负责审核各部门考核结果。
3.3 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核定各岗位每年度风险抵押金和安全生产激励金提留标准;负责审批各部门考核结果。
3.4行政部门负责公司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和安全生产激励金的提留和发放。
4.管理流程
4.1 安全风险抵押金的提留
4.1.1 安全生产风险提留原则:
a)全员覆盖原则;
b)体现对安全生产责任较大、风险较高、涉及重要环境因素的岗位重点提留和激励的原则;
4.1.2 办公室按照公司上年度12月份的岗位和公司风险抵押金提留标准,在每年的一季度从在岗员工的绩效工资中提留本人岗位年度的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并公布提留金额。
新进公司员工在上岗后的次月开始提留。长病假人员在病假期间不纳入安全生产风险绩效考核,在上岗后的次月开始提留。
4.1.3 根据公司实际情况,风险抵押金提留标准原则上每年调整一次。
公司2012年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提留标准
岗位 | 风险抵押金提留标准 (元/人/月) | ? |
? |
总经理、总经理、副总经理。 | 100 | ? |
设备、技术、生产、仓库主管;特种设备操作工及维修工;车辆驾驶员;专(兼)职安全管理员。 | 50 | ? |
其他后勤管理岗位人员。 | 20 | ? |
公司各部门员工 | 20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