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部是公司的职业危害防治工作归口管理部门。负责职业健康管理工作的总体协调和监督指导。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行业对职业危害防治的法律法规及规定。督促指导相关部门开展职业危害防治工作的实施;加强对职业危害防治的宣传教育;会同行政部定期组织职业健康管理人员、接触职业危害因素从业人员、新进及转岗人员的职业危害防治知识培训与教育工作;普及职业健康和职业危害防治知识。增强各级对职业健康和职业危害防治工作观念,不断提高员工的自我健康保护意识;
2负责收集职业危害的相关资料和信息,制定完善的职业危害防治制度、操作规程、防治措施和职业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组织开展职业应急处置措施的培训和救援的演练;组织对职业中毒等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理;
3选择取得《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对作业场所的危害因素、新建、改建、扩建工程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进行检测、评估,出具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及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负责组织对从业人员进行(岗前、岗中、离岗)的职业健康“三检”、结果处理等;
4负责办理建设项目中的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审批手续,参加“三同时”项目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负责向当地安监部门申报本单位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检测、评价和员工职业健康检查情况;
5负责申报公司内存在的职业危害项目和上级职能部门要求的职业卫生统计报表,建立规范的职业危害防治工作档案、职业环境卫生检测资料报告和员工职业健康档案;
6负责公示公司职业危害防治管理制度、操作规程、职业危害事故应急救援措施和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检测结果;负责设置职业危害作业场所的警示标示和中文警示说明,对产生严重职业危害的作业岗位应载明产生职业危害的种类、后果、预防和应急处置措施等。
7定期组织职业危害因素的排查和作业现场监督检查;督促相关部门做好作业现场职业病防护的管理和控制;对职业危害因素超标的生产作业环境提出整改指令,责成相关部门进行整改复查验收;遇有危及员工生命的紧急情况,有权责令停止作业,并立即报告职业健康危害防治的主管领导;
8负责制定劳动保护用品的发放标准,并对防护用品的质量和员工的佩戴使用进行监督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