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则
1、为了规范和加强本公司临时性工作的管理,确保生产安全稳定运行,提高工作效率,保障职工的安全,结合本公司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2、企业临时性工作是指除正常生产运行工作以外的临时作业。
3、本制度适用于临时作业人员及公司职工的临时性工作。
二、细则
1、临时性工作必须遵守公司现行的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必须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的法律法规。
2、不得乱拉电线,在电线连接处应做好保护措施,并设置相应的警示标识。
3、不得乱堆放,材料工具必须摆放整齐。
4、临时性仁作不得堵塞消防通道或交通,如确实需要必须事先向主管领导请示,并设置相应的警示标识。
5、临时性工作应注意做好防护措施,并配备足够的设备、工具及劳动防护用品。
6、临时性工作完成后必须做好清理工作方可离开。
7、临时作业人员是指本公司临时聘用的人员,本公司临时作业人员应具备以卜二个基本条件:
a、年满 18周岁,身体健康。
b、遵纪守法,无犯罪前科。
c、具有适合本岗位工作需要文化程度和能力水平(特殊岗位技术工人要求持证上岗)。
8、临时作业人员聘用的程序
a、应聘人(包括被推荐人)填写临时作业人员审批表,综合部审查后报总经理批准。
b、临时作业人员上岗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后由用人部门提出录用意见报综合部,综合部负贵考察,考察通过报总经理批准即被录用。
9、临时作业人员的管理
a、临时作业人员的工资标准分为固定工资和其它工资,由综合部根据用人部门意见,结合劳动强度、技术要求高低等情况确定(试用期工资为固定工资)。
b、临时作业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本公司的一切规章制度,用人部门要加强对临时作业人员岗位职责、劳动纪律、服务态度、职业道德、规章制度、遵纪守法等方面的教育,负责临时作业人员的目标管理和出勤管理。
c、杜绝临时作业人员无谓加班,如特殊情况临时加班,应采取自愿免酬原则。
d、临时作业人员在下列情况下应予辞退:
(1)在试用期内,经发现不符合聘用条件的;
(2)患病或非因公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的。
(4)其他应予辞退的情况。
e、辞退临时作业人员,用人部门须及时报请综合部办理相关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