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监督本单位各级人员安全责任制的落实,监督与安全生产有关的各项规章制度、反事故技术措施和上级指示的贯彻执行;对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进行监察。
(2)、监督涉及设备、设施安全的技术状况,涉及人身安全的防护状况;重点监督安全工器具、起重机具、登高工具及厂内运输设备的管理和定期试验工作。
(3)、协助领导组织安全检查,并监督整改措施的落实。
(4)、组织或协助领导开展事故调查,监督“三不放过”原则的贯彻落实。做好事故统计报告的归口管理工作,做到及时、准确、完整,并按规定上报。
(5)、组织编制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措施计划,并监督执行;参与编制反事故措施计划,并监督执行。
(6)、定期和不定期总结分析安全生产中的薄弱环节和带倾向性的问题,并提出改进措施意见。
(7)、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和隐患,应及时提出整改要求,做好记录,并向领导报告;不定期将检查情况发出检查通报,限期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