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领导组织安全文明处的日常管理工作,贯彻执行各项安全文明的法令、方针和政策;
② 参与安全专项方案的审批工作,并且督促有关部门切实按期执行;
③配合有关部门及时制定和修订安全生产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对制度、规程和贯彻执行进行监督检查;
④ 组织安全检查,严格落实安全检查制度,及时发现事故隐患,在有特别紧急的不安全情况下,有权指令先行停止生产,并且立即报告领导处理;
⑤ 组织安全例会,总结和推广安全生产的先进经验;
⑥ 加强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落实、检查、督促基层单位安全培训,特别是新工人的上岗培训;
⑦ 指导基层专(兼)职安全员工作;
⑧ 督促有关部门按规定及时分发并合理使用个人防护用品、保健食品和清凉饮料,有权对购进的安全设施进行鉴定,并提出意见;
⑨ 参加伤亡事故的调查和处理,提出预防事故的措施,并督促按期执行;
⑩ 组织有关部门研究制定并落实防止职业病的措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