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委员会主任(组长)的领导下,全面负责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
2.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全面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的各项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公司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3.定期召开安委会会议,分析安全生产形势,制定安全生产工作计划、措施和方案,对存在的重大安全隐患工作整改决定,并责成有关单位、部门执行。
4.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5.审定公司年度和日常安全生产和技术措施计划,组织和责成有关职能部门具体实施,推广和应用现代化安全管理方法。
6.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活动和群众性安全活动,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和,努力提高全公司干部群众的安全责任意识和安全技能。
7.根据安全生产的特点、重点,组织开展安全大检查,消除事故隐患,确保生产安全。
8.坚持事故“四不放过”的原则,听取事故调查处理情况,对重大事故有关事故责任者作出处理决定,审定公司内部安全生产的重大奖惩。
9.审查监督安全专项基金的使用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