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目的
为加强员工宿舍安全管理,为其提供一个安全、稳定、舒适的生活环境,特制定本细则。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各单位员工宿舍的安全管理。
3 职责
3.1 人力资源主管部门负责员工入住宿舍条件的确定。
3.2 行政主管部门(宿舍管理部门)负责员工宿舍设备设施、卫生和安全的日常管理。
3.3 安全主管部门负责对员工宿舍的安全状况实行监督管理。
4 宿舍安全要求
4.1 人身安全
4.1.1 禁止将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物品以及国家明令禁止的任何凶器带入宿舍。
4.1.2 禁止在宿舍走廊、宿舍楼梯口追逐、打闹;禁止在宿舍进行影响他人休息的体育活动。
4.1.3 禁止向窗外泼水或乱丢杂物。
4.1.4 禁止员工攀爬护栏、窗台。
4.1.5 禁止在宿舍内打闹、喧哗,禁止酗酒、猜拳、赌博。
4.1.6 禁止在宿舍楼道、门口乱停乱放车辆和乱丢其它物品。
4.1.7 禁止在宿舍及宿舍区域内饲养家禽、家畜。
4.1.8 夜晚不上班外出时应在22:30时前返回宿舍。
4.2 财产安全
4.2.1 禁止员工在宿舍进行经商、租赁活动。
4.2.2 不得在员工宿舍留宿本单位外的人员;如要留宿,必须执行相关手续,报宿舍管理部门批准。
4.2.3 严禁私自配制他人房间钥匙,不得在未受到邀请或得到允许的情况下,私自进入他人宿舍或动用他人物品。
4.2.4 提高警惕,保管好个人物品和房门钥匙,外出时关好门窗,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宿舍管理人员或上级领导。
4.3 消防安全
4.3.1 宿舍按消防要求设置合格的消防器材、应急灯和疏散指示标志。
4.3.2 行政主管部门(宿舍管理部门产)应对宿舍的消防器材进行定期检修保养,并保证宿舍内消防安全通道的畅通,严禁安全出口门上锁。
4.3.3 无火险情况时,严禁擅自启动消防设施,破坏消防器材。
4.3.4 严禁在消防栓或灭火器前堆放物件,或堵塞消防器材。
4.3.5 严禁在宿舍内焚烧纸屑,燃放烟花爆竹等。
4.3.6 吸烟者到指定吸烟处吸烟,严禁在宿舍内和过道吸烟。
4.3.7 严禁使用燃气炉、酒精炉、电炉等明火器具。
4.3.8 严禁在公用厨房外的任何地方加热、烹煮食物、水及其他物品。
4.4 用电安全
4.4.1 宿舍电线、电器安装规范,严禁非专业人员维修电器设备。
4.4.2 严禁员工在宿舍私拉乱接电源、安装插座,严禁使用功率大于宿舍电源负荷的电器。
4.4.3 严禁在床上拉电线、放置移动式插座及使用台灯或其它用电设备。
4.4.4 宿舍内固定式插座只能接一个移动式插座,严禁多个互接。移动式插座必须放在安全的地方,不准靠近蚊帐、被褥、衣服、书本等易燃物品。
4.4.5 不得擅自拆除、迁移、自增宿舍内的供电线路及设施,严禁破坏楼内的供电线槽(合)和供电电缆。
4.4.6 严格做到人离关灯、关电源,各种用电设备使用完毕后及时关闭。
4.4.7 严禁购买、使用“三无”(无中文标识、无厂名、无厂址)产品、不合格产品、劣质产品和自制的用电设备。
5 应急处理程序
5.1 触电事故的急救
5.1.1 立即切断电源,或用不导电物体如干燥的木棍、竹棒等物品使伤员尽快脱离电源。急救者切勿直接接触触电伤员,防止自身触电而影响抢救工作的进行。
5.1.2 当伤员脱离电源后,应立即检查伤员全身情况,特别是呼吸和心跳,发现呼吸、心跳停止时,应立即进行人工呼吸或按压心脏使其恢复心跳。每次吹气2~ 3次,再挤压 10~ 15次。
5.1.3 如果触电者伤势不重、神志清醒,但有些心慌、四肢发麻、全身无力,或者触电者在触电过程中曾一度昏迷,但脱离危险后已清醒,应使触电者安静休息,不要走动。严密观察并送往医院。
5.1.4 如果触电者伤势较重,已失去知觉,但还有心跳和呼吸,应使触电者平卧,周围不围人,使空气流通,解开其衣服以利呼吸。如天气寒冷,要注意保温,并迅速送往医院。如果发现触电者呼吸困难、微弱,或发生痉挛,应随时做好当心脏停止跳动或呼吸停止时的进一步抢救工作。
5.2 火灾的应急处理
5.2.1 初期火灾(火势较小时)的扑救
a. 关闭电源,同时大声呼喊救助;
b. 然后从最近处提取灭火器或使用消防栓进行灭火,部分人员转移物品,部分人员通报相关领导;
c. 火灾扑灭后,经火灾情况调查后,清理现场。
5.2.2 火势较大时的处理
a. 火势失控时,立即拨打“119” 报警;
b. 宿舍人员沿安全出口标示指示出口,迅速有序撤离,切勿扯拉硬拽、拥堵;
c. 将火灾情况及时报告相关领导和安全主管部门。
5.3 电气火灾处理
5.3.1 电器打火冒烟时,立即关机,拔下电源插头或拉下总闸,用湿布覆盖电器灭火。
5.3.2 特殊情况需要带电灭火时,用二氧化碳或干粉灭火器灭火。
5.3.3 在没有切断电源的情况下,严禁用水或泡沫灭火剂扑灭电器火灾,否则,扑救人员随时都有触电的危险。
5.3.4 电器发生火灾后未经修理不得接通电源使用。
5.4 逃生急救
5.4.1 逃生计划
a. 员工应熟悉所住楼层的逃生路线;
b. 应熟悉所住楼层内的消防设施位置及其掌握其使用方法。
5.4.2 逃生自救
a. 发生火警时,切勿惊慌,判断火势来源,采取与火源相反方向逃生。
b. 必须服从相关人员疏散指挥,快步从安全通道有序地撤离现场,切勿争先恐后、拥挤、奔跑。
c. 火灾发生时切勿搭乘电梯,应通过最近的安全通道迅速逃离,如烟雾封住通道,判断不清火势,则可上楼顶等待援助。
d. 切勿贪恋财物而返入宿舍内取拿物品。
e. 夜间发生火灾时,应大声喊叫,以提醒其他人逃生。
f. 受到火势威胁时,要当机立断披上浸湿的衣物、被褥等向安全出口方向冲出去。
g. 身上着火时不要奔跑,可就地打滚或用厚重的衣物压灭火苗。
h. 室外着火,门已发烫时,不要开门,以防大火蹿入室内,应用浸湿的被褥、衣物等堵塞门窗缝,并泼水降温。
i. 若所有逃生线路被大火封锁,要立即退回室内,用打手电筒、挥舞衣物、呼叫等方式向窗外发送求救信号,等待救援。
j. 千万不要盲目跳楼,可利用疏散楼梯、阳台落水管等逃生自救,也可用绳子或把床单、被套撕成条状成绳索,紧栓在窗框、暖气管、铁栏杆等固定物上,用毛巾、布条等保护手心,顺绳滑下,直至未着火的楼层再脱离险境。
k. 烟雾弥漫中,一般离地面三十公分仍有残存空气可以利用,以湿毛巾掩口鼻呼吸,降低姿势逃生,爬行时将手心、手肘、膝盖紧靠地面,并延墙壁边缘逃生,以免错失方向。
l. 逃离火场后,应服从管理人员的指挥,集合于安全地带,听候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