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分管所属工厂安全直接责任人,全面负责分管所属工厂安全管理工作。
2各执行副主任协助安委会执行主任的日常运作及安全管理工作。
3确保各部门负责人均鉴定《安全责任书》。
4确保安全管理工作委员会的决议落到实处。
5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并及时通知整改。
6在安委会执行主任的指导下,建立公司安全管理体系,落实国家安全管理政策和公司安全管理措施。
7组织月安全检查,监督检查不合格项目的整改。
8组织突发事件的处理和年度消防演习方案的策划与落实。
9指导、监督各部门日安全检查、周安全检查、月度安全检查与整改措施的落实。
10指导分管所属工厂各部门安全培训各项工作的落实。
11组织实施季度、年度安全考核评比工作。
12及时上报各种安全计划、总结与检查与整改报告。
13协助报告当地相关部门安全管理各项措施、方案及相关信息。
14做好安全培训与宣导,加强员工对危险源的了解与认识,避免事故发生。
15分管所属工厂发生事故,做好现场保护与抢救工作,按照“四不放过”(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周围人员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事故制定的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责任人员未受到处理不放过)的原则进行事故调查处理,做好统计分析,按时上报统计和报告,同时总结事故教训,落实防范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