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厂长(经理)是企业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中纳入安全工作,做到“为官一任,保一方平安”。
2. 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3. 严格执行国家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加强对职工进行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工作,接受安全培训考核。
4. 审定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和安全生产目标。签发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技术规程,批准重大安全技术措施,切实保证安全生产的资金投入,不断改善劳动条件。
5. 每季度带队检查安全生产不少于1次,检查并考核同级副职和所属单位正职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
6. 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充实安全技术管理人员。听取安全工作汇报,决定安全工作主要奖惩。
7. 每季度主持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不少于1次,研究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对本单位无力解决的重大事故隐患,按规定权限向上级有关部门提出报告。
8. 积极做好对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落实事故的“四不放过”原则,做好事故的善后处理工作,发生重大事故立即向上级报告。
9. 执行国家和上级部门关于安全生产保证基金管理办法。按时足额提取安全措施经费,落实安全保证基金的缴纳,审批返回基金的使用。
10. 按照安全职责,制定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计划,逐项落实工作安排,并向职工代表大会报告。
11. 组织干部职工学习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督促有关部门定期对职工进行安全技术教育培训,定期检查安全生产工作。
12. 有权拒绝和停止执行上级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的指令,及时提出不能执行的理由和意见。
13. 搞好女工和未成年工的特殊保护工作,抓好职工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和管理。
14. 承办上级有关部门和镇安监站交办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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