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对生产过程中发现的不安全隐患,及时采取针对性的措施,不断完善安全检查工作,保证安全生产,特制定安全检查工作例会制度如下:
一、矿每月由安全副矿长主持召开一次安全检查工作例会。
二、参加安全检查工作例会人员:矿副总以上领导、机关各办负责人、基层各单位负责人。
三、安全检查工作例会的会议内容:
(一)听取本月安全质量标准化各检查、验收组的检查汇总情况。
(二)通报本月安全质量标准化检查、验收评级结果。
(三)总结通报本月日常安全检查、安全抽查以及安全质量大检查中存在的问题和处理整改情况。
(四)研究分析当前存在的隐患问题,并提出解决的措施和方法。
(五)布置下月安全检查工作重点,制定安全检查措施。
(六)研究分析安全检查工作存在的不足和今后改进的措施。
四、安检科负责做好安全检查工作例会的记录、存档,并负责对会议决定事项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