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目的
为保障公司安全生产,提高整体安全生产工作效率,使各部门便于进行安全生产经验、教训总结、交流与沟通,特制定安全生产会议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类安全会议活动。
三、职责与分工
(一)公司安委会由安委会办公室负责召集并作会议记录。
(二)安全生产例会,安全生产专题会,事故分析会等由安全环保部负责召集并作会议记录。
(三)各部室、车间应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制订具体的会议制度。
四、内容与要求
(一)安全生产例会
1.安全生产例会由公司安全环保部负责召集,安全环保部经理主持,安全环保部记录。公司各部、室、车间负责人及安全员参加。
2.召开时间:安全生产例会一次/月,定于每月18日召开,特殊原因需要延期时由安全小组负责提前通知。
3.会议内容:⑴传达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文件精神;⑵总结本月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包括安全生产计划实施、安全检查、安全措施落实、事故隐患整改等情况;⑶布置下一步安全生产工作计划。
(二)安全、防火委员会(简称安委会)
1.公司安委会由安委会办公室组织并记录,公司负责安全生产副总主持。
2.召开时间:一次/季度以及特殊状况下临时组织召开,定于每季度最后一个月28日召开。
3.参加人员:安委会全体成员。
4.会议内容:⑴传达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文件或安全生产指示精神;⑵各单位汇报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总结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出整改措施,总结经验教训,交流安全管理经验,事故发生及处理情况等⑶安排下一步安全生产工作计划。
5.公司各部室、车间安全生产例会参照以上会议程序和内容执行。
(三)会议要求
1.所有与会人员均不得缺席、迟到、早退,因公出差缺席人员必须补办由本部门负责人签批的请假手续,参会人员实行签到登记制度,对于无故不参加及迟到、早退人员,参照生产调度会议管理制度进行处罚。
2.主持人须在会议前和相关人员拟定好会议议程等,不能召开无准备会议。
3.每一次会议内容要形成会议纪要。会议纪要须包含:会议时间(起止时间格式为年/月/日/时)、议题、主持人、记录员、与会人员、缺席人员、详细会议内容(发言记录)、会议决议等。
4.会议纪要由会议记录员在例会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起草送主管安全生产副总审阅签发,并由安全环保部备案存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