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生产环境中的噪声与安全
噪声通常是指一切对人们生活和工作有妨碍的声音,或者说凡是使人烦恼的、讨厌的、不愉快的、不需要的声音都叫噪声。噪声与人们的心理状态有关,不单独由声音的物理性质决定。同样的声音有时是需要的,而有时便成为噪声。噪声对人生理、心理的影响在第二章中已经讲述。本节主要从噪声与安全的关系角度,对噪声加以讨论。
1.噪声的分类
按不同的分类标准,对噪声有不同的分类,常见的分类有:
(1)按噪声源特性分类
① 工业噪声。工业生产产生的噪声。其中工业噪声按其产生方式不同又可分为:
a.空气动力性噪声。是由于气体压力发生突变产生振动发出的声音,如鼓风机、汽笛、压气排放声等发出的声音。
b.机械性噪声。是由于机械的转动、撞击、摩擦等而产生的声音,如风铲、车床、织布机、球磨机等发出的声音。
c.电磁性噪声。是由于电磁交变力相互作用而产生的,如发电机、变压器等发出的声音。
② 交通噪声。交通过程中产生的噪声
③ 社会噪声。社会活动和家庭生活引起的噪声。
(2)按照人们对噪声的主观评价分类
① 过响声。很响的使人烦燥不安的声音,如织布机的声音。
② 妨碍声。声音不大,但妨碍人们的交谈、学习。
③ 刺激声。刺耳的声音,如汽车刹车音。
④ 无形声。日常人们习惯了的低强度噪声。
(3)按噪声随时间变化特性分类
① 稳定噪声。声音强弱随时间变化不显著,其波动小于5dB。
② 周期性噪声。声音强弱呈周期变化。
③???? 无规律噪声。声音强弱随时间无规律变化。
④???? 脉冲噪声。突然爆发又很快消失、其持续时间小于1s,间隔时间大于1s,声级变化大于40dB的噪声。
2.噪声的评价指标及允许标准
噪声对人的危害主要取决于噪声特性,因此引出了许多评阶方法、指标和控制标准。噪声控制标准一般分为三类,第一类是基于对劳动者的听力保护而提出来的,我国《工业企业噪声卫生标准》属于此类,它以等效连续声级、噪声暴露量为指标;第二类是基于降低人们对环境噪声的烦恼程度提出来的,我国的《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机动车辆噪声标准》属于此类,此类标准以等效连续声级、统计声级为指标;第三类是基于改善工件条件,提高作业效率而提出的,如《室内噪声标准》,该类标准以优选语言干扰级、噪声评价数等为指标。下面简要介绍几个噪声评价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