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比较
(1)、相同之处
1.都是在人们的行动(如生产或社会活动)过程中的不安全行为。
2.都涉及到人、物和系统环境。
3.都对人们的行动(如生产或社会活动)产生了一定的影响力。
(2)、不同之处:
1.事故是在行动(如生产或社会活动)的动态过程中发生的,事故隐患是在行动(如生产或社会活动)的静态过程中积聚和发展的。
2.事故的发生是在潜在能量激发的结果,事故隐患的存在和积累其潜在能量尚未激发或还未形成激发状态。
3.事故已导致或多或少、或大或小的财物经济损失或人员伤害,有一定的甚至相当大的或巨大的破坏力;而事故隐患则还没有产生这样的损失、伤害和破坏性。
4.事故具有突然性和偶然性的特点,一旦构成事故发生的条件,其速度极快,不易阻止,后果亦难以预料;事故隐患具有隐蔽性,不构成条件(即激发潜能)不会酿成事故,而且有可发现性,采取有效措施能暂时控制以至消除事故条件的形成。
由此可见,及早地对事故隐患加以超前性的诊断或辨识,然后进行针对性治理,予以消除。或者采取预防对策措施,遏制其向事故方面的转化,对维持人们的正常的行动(如生产或社会活动),就显得具有特殊的实际意义,这对我们从事风险施工较大的建筑行业而言,是犹为重要的。
二、如何诊断或辨识事故隐患?
怎样对事故隐患进行诊断或辨识?通常是采用"界定"的办法来予以诊断或辨识事故隐患。
1.界定的含义。所谓界定,系为界线的判定,确定或认定。在日常的生产过程或社会活动中,由于人的因素(例如管理能力、制度执行、操作技能、心理状态、知识水平、生理作用等),物的变化(例如设备及电器老化、锈蚀,安全防护设施的拆除、位移和与施工进度的不衔接),以及环境的影响(例如污染、风蚀、暴晒等),会产生各种各样的问题、缺陷、故障、苗头、隐患等个安全因素,如果不发现、不查找、个消除,会打扰和影响生产过程或社会活动的正常进行。这些不安全因素有的是疵点、缺点,只要检查发现后进行消缺处理,便解决问题,不会生成激发潜能(例如动能、势能、化学能、热能等)的条件;有的则具有生成激发潜能的条件,便形成事故隐患,不进行整治或不采取有效安全措施,易导致事故的发生。
因此,通过"界定"具不具备生成激发潜能的条件,便能诊断或辨识是不是存在事故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