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斯坦福大学心理学家詹巴顿曾进行了一项著名试验:如果有人打坏一栋建筑上的一块窗户玻璃,而这扇窗户又没有被及时修复,别人就可能受到某些暗示性的纵容,去打烂更多的玻璃。久而久之,在这种麻木不仁的氛围中,打破玻璃现象就会滋生、蔓延,这就是管理学的“破窗理论”。
“破窗理论” 给我们揭示了一个重要的道理:要想保证建筑上的每一块窗户玻璃,就必须及时修好“第一块被打碎的窗户玻璃”。
“破窗理论”在安全管理中有着重要的借鉴意义。比如说安全生产中的头号敌人:习惯性违章。习惯性违章的诱因在于个体生产人员的违规现象因没有及时得到纠正而给群体生产人员造成不良的示范效应,这样的心理暗示就会象多诺米骨牌一样,他可以这样,我也完全可以这样,以至于纷纷群起而效仿,其危害性不言而喻。
杜绝“破窗理论”在我们安全生产实践中的效应,首先必须禁止“破窗”第一人的出现,抓住一个违章行为就应该举一反三地检查,绝不能轻易放过,使其他员工没有机会为自己的违规找借口。其次应该让员工知晓,集团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本质是以人为本,其目的不是惩戒,而是以保障员工自身的生命权利为前提的,从而树立正确的安全意识,让安全入脑入心,做到人人安全,时时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