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安全生产中,常常存在一些与安全密切相关的心理状态,这些心理状态如果调整不当,往往是诱导事故的重要因素。常见的与安全密切相关的心理状态有:
(一)省能心理
人类在同大自然的长期斗争和生活中养成了一种心理习惯,总是希望以最小能量(或者说付出)获得最大效果。当然这有其积极的方面,鼓励人们在生产、生活各方面如何以最小的投入获取最大的收获,如经济学中的“投资-效益最大化原理”。这里关键是如何把握“最小”这个尺度,如果在社会、经济、环境等条件许可的范围内,选择“最小”又能获得目标的“较好”,当然应该这样做。但是这个“最小”如果超出了可能范围,目标将发生偏离和变化,就会产生从量变到质变的飞跃。它在安全生产上常是造成事故的心理因素。有了这种心理,就会产生简化作业的行为。如1986年2月某铁厂在维修高炉时,发现蒸气管道上结成一个巨大的冰块,重约0.4吨,妨碍管道的维修。工人企图用撬棍撬掉冰块,但末撬动,如采取其他措施则费时、费力,于是在省能心理支配下,在悬冻的冰块下面进行维修。由于振动和散热影响,冰块突然落下打在工人身上,发生人身事故。
省能心理还表现为嫌麻烦、怕费劲、图方便、得过且过的惰性心理。例如,一运输工在运输中已发现轨道内一松动铁桩碰了他的车子,但懒于处理;只向别人交待了一下,在他第二次运输作业中因此桩造成翻车事故,恰好伤害了自已。
(二)侥幸心理
人对某种事物的需要和期望总是受到群体效果的影响,在安全事故方面尤其如此。生产中虽有某种危险因素存在,但只要人们充分发挥自己的自卫能力,切断事故链,就不会发生事故,因此事故是小概率事件。多数人违章操作也没发生事故,所以就产生了侥幸心理。在研究分析事故案例中可以发现,明知故犯的违章操作占有相当的比例。例如,某滑石矿运输工人不懂爆破知识,为了紧急出矿,抱着侥幸心理冒险进行爆破作业,结果发生事故,当场被炸死。
(三)逆反心理
某些条件下,某些个别人在好胜心、好奇心、求知欲、偏见、对抗、情绪、等心理状态下,产生与常态心理相对抗的心理状态,偏偏去做不该做的事情。1985年,某厂一工人出于好奇和无知,用火柴点燃乙炔发生器浮筒上的出气口,试试能否点火,结果发生爆炸,自身死亡。
(四)凑兴心理
凑兴心理是人在社会群体中产生的一种人际关系的心理反映,多见于精力旺盛、能量有余而又缺乏经验的青年人。从凑兴中得到心理上的满足或发泄剩余精力,常易导致不理智行为。如汽车司机争开飞车,争相超车,以致酿成事故的为数不少。开玩笑过程中导致事故纯属凑兴心理造成的危害。
(五)群体心理
社会是个大群体,工厂、车间也是群体,工人所在班组则是更小的群体。群体内无论大小,都有群体自己的标准,也叫规范。这个规范有正式规定的,如小组安全检查制度等,也有不成文;没有明确规定的标淮,人们通过模仿、暗示、服从等心理因素互相制约。有人违反这个标准,就受到群体的压力和“制裁”。群体中往往有非正式的“领袖”,他的言行常被别人效法,因而有号召力和影响力。如果群体规范和“领袖”是符合目标期望的,就产生积极的效果,反之则产生消极效果。若使安全作业规程真正成为群体规范,且有“领袖”的积极履行,就会使规程得到贯彻。许多情况下,违反规程的行为无人反对,或有人带头违反规程,这个群体的安全状况就不会好。应该利用群体心理,形成良好的规范,使少数人产生从众行为,养成安全生产的习惯。
对于安全规程和安全教育,不同的工人表现出不同的个体差异,教育效果差别显著。如果能对“领袖“做好工作使之产生积极的行为,就会影响其他人也积极遵守规程。这就是抓典型的作用。群体中总有一种内聚力,这种内聚力给予成员的影响常常大于家庭、教师和父母。例如,青少年有问题不愿找父母谈,而愿找群体内同辈成员谈。工人不愿找领导谈,而在同辈中无所顾忌。利用这种心理状态,在群体中培养安全骨干,使其精心诱导,便可以产生积极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