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管理的原理与原则
安全管理是企业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下述的几种适用于安全管理的原理及其相关原则,有其特别性。
1.预防原理
安全管理工作应当以预防为主,即通过有效的管理和技术手段,防止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物的不安全状态出现,从而使事故发生的概率降到最低,这就是预防原理。实际上,要预防全部的事故发生是十分困难的,因此,采取充分的善后处理对策也是必要的。安全管理应该坚持“预防为主,善后为辅”的科学管理方法。
(1)偶然损失原则。事故所产生的后果(人员伤亡、健康损害、物质损失等),以及后果的大小如何,都是随机的,是难以预测的。反复发生同类事故,并不一定产生相同的后果,这就是事故损失的偶然性。根据事故损失的偶然性,可得到安全管理上的偶然损失原则:无论事故是否造成了损失,为了防止事故损失的发生,唯一的办法是防止事故再次发生。这个原则强调在安全管理实践中,一定要重视各类事故、包括险肇事故,只有连险肇事故都控制住,才能真正防止事故损失的发生。
(2)因果关系原则。因果关系就是事物之间存在着一事物是另一事物发生的原因这种关系。掌握事故的因果关系,砍断事故因素的环链,就消除了事故发生的必然性,就可能防止事故的发生。事故的必然性中包含着规律性。从事故的因果关系中认识必然性,发现事故发生的规律性,变不安全条件为安全条件,把事故消灭在早期起因阶段,这就是因果关系原则。
(3)3E原则。造成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物的不安全状态的主要原因可归结为四个方面:技术的原因、教育的原因、身体和态度的原因以及管理的原因。针对这四个方面的原因,可以采取三种防止对策,即工程技术对策、教育对策和法制对策。这三种对策就是所谓的3E原则。3E原则在应用时,首先是工程技术,然后是教育训练,最后才是法制。
(4)本质化原则。所谓本质上实现安全化(本质安全化)指的是:设备、设施或技术工艺含有内在的能够从根本上防止发生事故的功能,它包含三个方面的内容:①失误一安全功能;②故障一安全功能;③前两种安全功能应该是设备、设施本身固有的,即在它们的规划设计阶段就被纳入其中,而不是事后补偿的。本质安全化是安全管理预防原理的根本体现,也是安全管理的最高境界,实际上目前还很难做到,但是我们应该坚持这一原则。
2.强制原理
采取强制管理的手段控制人的意愿和行动,使个人的活动、行为等受到安全管理要求的约束,从而实现有效的安全管理,这就是强制原理。安全管理更需要强制性,这是基于事故损失的偶然性,人的“冒险”心理,以及事故损失的不可挽回性等三个方面的原因。
与强制原理有关的原则有:
(1)安全第一原则
安全第一就是要求在进行生产和其他活动的时候把安全工作放在一切工作的首要位置。这是安全管理的基本原则,也是我国安全生产方针的重要内容。该原则强调,必须把安全生产作为衡量创业工作好坏的一项基本内容,作为一项有“否决权”的指标,不安全不准进行生产。要坚持安全第一原则,就要建立和健全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从组织上、思想上、制度上切实把安全工作摆在首位,常抓不懈,形成“标准化、制度化、经常化”的安全工作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