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建立合理的国家安全生产运行机制
我国目前正建立和逐步完善“政府监管与指导、企业实施与保障、员工权益与自律、社会监督与参与、中介支持与服务”的五方运行机制。
2.坚持有效的管理原则
(1)生产与安全统一的原则生产与安全统一的原则是:“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在安全生产管理中要落实“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搞技术必须搞安全的原则。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具体表现为安全生产人人有责,管生产的同时必须管好安全,分管的人员必须同时管理安全。搞技术必须搞安全的原则主要体现为任何从事工艺和技术工作的工程师和技术人员,必须在自己的业务和技术工作中考虑和解决好相应的安全技术问题。
(2)“三同时”原则生产经营单位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安全设施投资应当纳入建设项目预算。
(3)“五同时”原则要求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的同时,要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生产工作。
(4)“三同步”原则企业在规划和实施自身生产经营发展、进行机构改革、技术改造时,安全生产方面要相应地与之同步规划、同步组织实施、同步运作投产。
(5)安全否决权原则安全具有否决权的原则是指安全工作是衡量企业经营管理工作好坏的一项基本内容,该原则要求,在对企业各项指标考核、评选先进时,必须要首先考虑安全指标的完成情况。安全生产指标具有一票否决的作用。
(6)事故查处的“四不放过原则”发生事故后,要做到事故原因没查清,当事人未受到教育,整改措施未落实,责任人未追究四不放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