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04年2月1日起施行的《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中,要求“监理单位应当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强制性标准。”“工程监理单位和监理工程师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并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承担监理责任。”同时规定了违反《条例》后的法律责任。在法律责任一章中,详细规定了监理单位和监理工程师违反《条例》后应受到的处罚直到追究刑事责任。《条例》的公布施行,给监理行业提出了新的课题和任务。这就要求我们必须改变思想观念,从思维方法、监理组织、工作策略、工作协调等各方面要进入一个全新的空间和承担全新的工作责任,充分认识到监理在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中的重大责任,和一旦工作失职将承担的严重后果。不能再以过去的传统方式或习惯做法去工作,否则就会铸成大错。本文力图从监理地工作角度出发,就如何做好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的安全管理工作,如何规避风险,提出自己的看法。
一、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管理工作的目标
电能是工程建设的最主要能源,是工程质量、工程进度的重要保证。但若安全用电管理工作不到位,又容易发生电击(触电)事故。施工现场的电击伤亡事故,多发生在单个人员身上,但个别情况下,也会造成群死群伤。电能使用方便,它可很容易地转换为其他型式的能量。但它是一种看不见、听不见、闻不着又不能摸的能源,因此触电事故具有抽象性、广泛性、综合性和严重性。根据国家统计,建设工程施工现场触电事故已上升到“五大伤害”中的第二位,占到16.6%;而全国因电气原因引起的火灾已占20%以上。因此搞好安全用电极为重要。业主、监理、施工方在内的各参建单位,在建设工程用电安全管理工作的主要目标是:
减少触电伤死亡事故,特别要做到杜绝触电死亡事故。通过对一些典型触电事故的剖析发现,所有事故都是因安全制度不健全、管理工作不到位(松懈麻痹)造成的,是完全可以避免的。例如,2004年3月7日,呈贡县某建筑工地,一工人在搅拌机内被搅死。又例如,2005年9月下旬,昭通某县一电力施工工地,5名工人同时触电死亡。上述事故的发生,给人民的生命财产造成了极大损失。而这些事故都是因管理制度、停送电制度不健全、不到位所致;或者有制度,但疏于管理,制度形同虚设。只要工作扎实、制度切实可行,上述事故完全可以避免。
减少和杜绝电气火灾事故。在建筑物装修阶段,极易引发电气火灾。
减少和杜绝设备事故。2006年4月下旬,昆明某建筑工地为庆贺断水,将鞭炮吊在塔吊的挂钩上燃放,因塔吊旋转,燃放的鞭炮造成10kV高压线短路,线路被迫停电,造成间接损失。这样的事故难道不是完全可以避免的吗?
二、建筑工地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的特点及现状
建筑工地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具有如下特点:
1、建筑工地环境恶劣、各工地具体情况千差万别,错综复杂。
2、建筑工地施工单位多、工种多、交叉作业多、施工人员众多,人员流动性大,管理难度大。
3、维护电工素质参差不齐。例如将PE线和N线错接、混用,不认真做重复接地,不严格执行停送电制度,配电箱不按规范要求设置PE线和N线端子牌,用电设备不接PE线等情况时有发生等。种种违规、违章事例还可以列举很多。
4、建筑物装修阶段,可燃物质多且乱堆乱放,文明施工差,手持式电动工具多。
5、专业电工和其他作业人员习惯性违章多。例如不按规范要求使用铜芯软电缆作电源线,而采用花线、双绞线作电源线且随地乱拖;单相设备(电动工具)应用3芯电缆但却采用2芯电缆、3相设备(电动工具)应用4芯电缆但却采用3芯电缆;用4芯电缆作380/220V电源线另加1根绝缘线作PE线;电缆不架空、不埋地敷设,随意放在地下,任其车辆碾压;配电箱不按要求设置PE线和N线端子牌;前后级漏电保护开关漏电动作电流不匹配,上级小,下级大,或末级漏电动作电流偏大;典钨灯铁皮外罩不接地;使用木箱作配电箱;配电箱(开关箱)无防护门;PE线与N线错接、混接;PE线与N线连接在一起;保护接零线(PE线)截面过小;配电室门坎洞封堵不严,蛇、猫、老鼠等小动物易进入,引起短路;非电工进行电工作业,无操作证的人员开动建筑机械等……。种种不规范做法(有的甚至是错误的)还可以列举很多。这些违章现象当然不可能集中在某一个施工队伍上,但每个施工队伍都存在程度不同的违章情况。这些隐患都对用电安全构成严重威胁,是酿成触电伤亡、火灾和设备事故的重要原因。
6、因为属临时设施,极少数施工企业往往在思想上重视不够,人们有意无意降低临时用电设施安装标准,配电箱、开关柜等供配电设施陈旧(为节约成本,设施拼拼凑凑,马虎凑合),施工质量难以得到可靠保证,给安全用电留下隐患。领导和管理人员,对违章现象、违章作业熟视无睹,习以为常,不纠正、不制止、不采取措施,听之任之;对安全用电工作,多存在侥幸心理。如此工作作风,终究会自食苦果。
7、供电环境不相同。如有个工地,110kV、35kV、10kV及低压线路纵横交错,对施工安全构成极大威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