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 目标、指标
使施工设备处于良好运行状态,充分发挥设备效能,确保施工任务的完成。
1.1.2 控制方法
1.设备的使用控制
(1)施工现场使用的主要机械必须做到定人、定机、定岗位职责。操作工须经专业培训,考试合格取得操作证,持证上岗。
(2)设备应保持技术性能良好,运转正常,安全装置灵敏可靠。新购以及经大修、改造重新安装的塔吊、附墙电梯,在投入使用前,应进行技术和安全装置的检验。由公司工程管理处验收合格后,方能投入使用。
(3)所有机械操作人员要认真学习建设部颁发的《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严格按照规程的要求进行操作。
(4)各设备科、机械租赁站要加强对机操工履行岗位职责情况的检查,要促使所有机操工做到“四懂三会”、“岗前三检查”、“岗中三做到”、“岗后五不走”。
(5)各分公司或项目经理部专(兼)职机械管理员要督促机操工对所操作的机械进行技术安全状况检查,对主要机械要填好使用记录和安全点检卡。
2.设备的维修控制
(1)定期点检适用于对施工生产影响大,技术复杂的大型关键设备及安全要求高的设备如塔吊、施工电梯、混凝土输送泵等。由各机械租赁站技术人员、机修人员、机操人员三方面共同进行。每半月均需进行点检,发现问题即组织力量在现场抢修。并做好记录。
(2)设备的中小修一律按《全国统一施工机械保养修理技术经济定额》规定要求执行。由各分公司机械租赁站组织实施和验收。
(3)设备维修保养或清洗所产生的废油不可随意弃置。车间或施工现场必须配备专门容器集中收集废油。机械维修保养人员应随时将产生的废油集中到专用容器内。
3.设备安全运行控制
(1)公司各级设备管理部门应经常组织机械操作人员进行安全知识学习,学习内容以建设部颁发的《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为主。
(2)对塔吊和施工电梯等大型机械从安装、验收、检测、使用直至拆除实行全过程的控制和管理。安装和拆卸必须由具备拆装资质的队伍承担。应有完整的拆装方案。对大型机械设备实行三级验收制。一级为各分公司初验;二级为公司工程安全处复验;三级为市安全监督站检测。
(3)项目部专(兼)职机械管理员应对进入施工现场的中小型机械进行验收,安全装置不全的机械不得进入现场使用。
(4)机械设备发生事故,工程管理处应本着"四不放过"的原则,根据事故处理规定组织分析,认真进行处理.化学危险品使用和存放管理方案
1.1.3 目标、指标
防止化学危险品在存放和使用中产生突发“火灾、爆炸、中毒”等事故,并努力使其对人和环境造成的危害得到有效控制,事故发生率为零。
1.1.4 控制方法
1.化学危险品的保管人员首先应了解、掌握该种产品的危害,按照产品说明书或安全的相关要求予以妥善保管,做好相应标识。
2.要有针对性的制订化学危险品进库、出库、存放、隔离等防护措施。
3.贮存化学危险品时,应做好标识,标明品名、可能产生的危害及注意事项。
4.化学危险品使用前应对相关人员进行培训,以防止事故发生。
5.化学危险品发放应有施工负责人批准。
6.当日施工剩余化学危险品应退回仓库或交专人保管,时刻保持处于受控状态。
7.化学危险品操作人员的自身防护应严格按照产品说明书中规定执行。
8.化学危险品消耗记录表应认真填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