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部建委(2003)82号文件规定,为预防本施工现场高处坠落事故的发生,特制订预防高处坠落事故的安全技术专项方案如下:
一、强化落实对高处作业人员进行专项安全教育、安全技术交底及体检工作。
1、对所有高处作业人员在作业前应做好专项高处作业安全知识教育,提高作业人员自我保护意识。
2、特种高处作业人员应持证上岗。
3、作业前应进行专门的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交底,并履行签字手续。
4、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和新设备的应进行相关安全技术交底,并履行签字手续。
5、高处作业人员应经过体检,合格后方可上岗。严禁患有高血压、恐高症的人高空作业,严禁酒后上高作业。
二、提供合格的安全防护用品,规范各类安全警示标志、防护设施。
1、加强对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的检查验收,严防假、冒、伪、劣产品进入施工现场,督促作业人员按规定正确佩戴和使用安全防护用品。
2、有针对性地将各类安全警示标志悬挂于施工现场各相应部位,发挥其警示、警告作用。
3、施工作业人员不得随意拆除各类安全警示标志、安全防护设施和安全防护装置,对造成事故的,要依法追究其责任。
三、完善洞口、临边防护
1、预留洞口防护
(1)边长或直径在20—50cm的洞口,可利用钢筋砼板内钢筋或固定盖板防护,做到定型化、工具化。
(2)50—150cm的洞口,可用钢筋砼板内钢筋贯穿洞口构成防护网,网格大于20cm的,要另外加密。
(3)150cm以上的洞口,四周应设防护栏杆,洞口下张挂小眼安全网。
(4)预制构件的洞口(包括缺件临时形成的洞口)参照上述规定防护或搭设脚手架,满铺竹笆,固定防护。
(5)垃圾井道、烟道、管笼井应随楼层施工进度及时安装防护,每隔二层或不大于10米张挂安全网,门口处设防护栏杆,消除洞口隐患。
2、楼梯口防护
(1)应随着施工进度及时做好楼梯口、楼梯边的临时护栏。
(2)顶层楼梯平台应随施工进度及时设置临时护栏或正式栏杆。
3、临边防护
(1)对楼层临边、阳台临边、屋面临边应随施工进度及时安装临时防护栏杆,高度不低于1.2米,设二道横杆,长度大于2米时,应设置立柱,立柱可利用结构物或在板内预埋铁件焊接。
(2)张挂好安全网。
4、电梯井口防护
(1)电梯井门口用型钢制作防护门,门高1.8米,宽度根据电梯井门大小而定,门上部左右角用螺栓固定。
(2)电梯井内每隔二层或不大于10米张设安全平网,生根牢固,在电梯井壁四周打八只Φ12膨胀螺栓与5*5*50角铁连接或用Φ48*3.5钢管扣件连接牢固。
(3)搭、拆时应有专人负责监控并记录。
四、脚手架工程(落地、悬挑、升降)
1、脚手架搭、拆应有施工方案,并履行交底签字手续。
2、搭、拆作业前应进行专项安全教育、安全技术交底签字手续,作业人员应持证上岗,并经过体检合格。
3、高处临边搭、拆时应系好安全带、戴好安全帽,并佩戴正确。
4、做好施工层及以下四步一隔离,防止人员和物料坠落。
5、按规范做好拉结(水平不大于3.6米,垂直不大于3.6米,采取梅花形拉结),防止脚手架倒塌。
6、脚手架应设专用通道,严禁作业人员攀爬架体。
7、升降脚手架应设置安全可靠的防倾覆、防坠落装置,升降时脚手架上不准有其他施工人员,每升降一次后应进行验收合格签字后方可作业。
8、拆除脚手架前应对脚手架全面检查,在确定无危险因素的情况下,方可开始拆除作业,如有拉结已被拆除的,应先加固,以确保拆除作业安全顺利进行。
9、拆除应按自上而下顺序,一步一清,不得采用踏步式拆除,不得上下同时作业。
10、在搭、拆脚手架时,如已拆开扣件,均不得中途停止,对留存的脚手架的端面必须做好封头,防止人员坠落。
11、遇有恶劣气候影响施工安全时(如风力大于6级、大雨、雪、雾天气)不得进行高处脚手架搭、拆作业。
12、搭、拆时应设置警戒区,有专人负责监控并记录。
五、井架搭、拆及使用
1、井架搭、拆有施工方案,并履行交底签字手续。
2、搭、拆前应进行专项安全教育、安全技术交底签字手续,作业人员应持证上岗,并经过体检合格。
3、搭、拆时应系好安全带、戴好安全帽,并佩戴正确。
4、井架搭设完毕后,应经过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5、拆卸前必须对井架进行全面检查,在确定无危险因素的情况下,方可开始拆卸作业。
6、严禁人乘在吊篮里进行拆卸作业,严禁吊篮载人,严禁超载。
7、井架卸料平台应铺设牢固,二侧防护应严密。
8、吊篮层头未停稳前,层头门应关闭,不得开启。施工人员的头、手不得伸入井架内探头张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