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监理工程师应要求开挖人员到达工作地点时,首先检查工作面是否处于安全状态。详细检查支护是否牢固,如有松动的石、土块或裂缝应予以清除或支护。
2.监理工程师施工组织设计审查中,应强调在隧道各部开挖后,除围岩完整坚硬、设计文件中规定不需要支护者外,施工单位都必须根据围岩情况、施工方法采取有效的支护。例如,采用普通水泥砂浆锚杆支护、早强水泥砂浆锚杆支护、早强药包锚杆支护、中空注浆锚杆支护、喷射混凝土支护等。不管采用哪种方法支护,都应:
(1)隧道工程坑道开挖后,应尽快安设锚杆,且应初喷射混凝土4~6cm、再钻孔安设锚杆。
(2)锚杆的孔位、孔径、孔深及布置形式应符合设计要求。
(3)锚杆杆体露出岩面长度,不应大于喷层的厚度。
3. 施工期间,监理工程师应会同现场施工负责人及有关人员对支护各部定期进行检查。在不良地质地段应要求每班设专人随时检查,当发现支护变形或损坏时,应立即整修加固,变形或损坏情况严重时,应先将施工人员撤离现场,再行加固。
4.洞内支护,应随挖随支护,支护至开挖面的距离一般不超过4m。如遇石质破碎、风化严重和土质隧道时,应尽量缩短支护至工作的距离。
5.当发现已喷锚区段的围岩有较大变形或锚杆失效时,应立即在该区段增设加强锚杆,其长度不小于原锚杆长度的1.5倍。如喷锚后发现围岩突变或围岩变形量超过设计允许值时,宜用钢支架支护。
6.当发现量测数据有不正常变化或突变,洞内或地表位移值大于允许位移值,洞内或地面出现裂缝以及喷层出现异常裂缝时,均应视为危险信号,必要时须立即报告上级和组织作业人员撤离现场,待制定处理措施后才能继续施工。
7.随着隧道各部开挖工作的前进,应及时进行衬砌与注浆,洞门的衬砌须尽早施工,不良地质地段的洞口必须首先完成。
8、在隧道和地下工程洞口段施工前,必须根据洞口附近的地形、工程地质、水文地质、环境条件及施工条件等,预估可能发生的各种危险因素和隐患,以及对环境的影响等,并制定保障洞口段施工安全的技术措施。
9、人工开挖土质隧道时,操作人员必须互相配合,并保持必要的安全操作距离。
10、机械凿岩石时,宜采用湿式凿岩机或带有捕尘嚣的凿岩机,可以降低粉尘对操作人员的危害,并按规定使用安全防护用品(如安全帽、口罩等)。
11、站在碴堆上作业时,应注意碴堆的稳定,防止滑塌伤人。
12、开钻前对使用的机具详细检查,既能充分发挥机具效率,又能保证施工安全,风钻钻眼时,应先检查机身、螺栓、卡套、弹簧和支架是否正常完好,管子接头是否牢固,有无漏风;钻杆有无不直、带伤以及钻孔堵塞现象;湿式凿岩机的供水是否正常,干式凿岩机的捕尘设施是否良好。不符合要求者应予修理或更换。
13、为防止电击事故,开钻前必须详细检查各部的绝缘装置,配戴必需的绝缘防护用品。电钻转速快,用手导引回转钢易被击落伤。用电钻处理被夹住的钢钎极易增大电流,烧坏电钻以发生电击事故。
电钻钻眼应检查把手胶套的绝缘和防止电缆脱落的装置是否良好。电钻工必须手戴绝缘手套,脚穿绝缘胶鞋,并不得用手导引回转钢钎,不得用电钻处理被夹住的钎子。
14、严禁在残眼中继续钻眼。残眼中可能留下残药,继续在残眼中钻孔会发生爆炸事故。
15、钻孔台车进洞时要有专人指挥,认真检查道路状况和安全界限,其行走速度不得超过25m/Mmin。台车在行走或待避时,应将钻架和机具都收拢到放置位置,就位后不得倾斜,并应刹住车轮,放下支柱,防止移动。
16、在喷射混凝土作业中,在喷射开始前,应详细检查围岩受喷面的情况,彻底清理危石、浮石,应根据喷射方式(湿喷)、混凝土配合比等,采用合适的降尘措施,控制施工现场空气中粉尘含量,以保证施工人员的身体健康。
17.安装钢支架,应遵守有关起重和高处作业等安全规则,选用适宜的小型机具进行吊装。